2025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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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调整
收益分配原则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整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次因调整收益分配原则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自 2025年7月17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7月17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南方创业板中盘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本基金若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南方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南方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25年7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科创债ETF南方;交易代码:159700。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99.996元为开盘参考价。

截至2025年7月16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4.27%,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