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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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日

至2025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5年7月28日、2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5年7月28日、29日上午10:00至19:00(信函登记以签收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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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6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江红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李江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江红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江红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郭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郭舰先生具备董事所需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会议召开日,郭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日15点30分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郭舰先生简历

郭舰,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宣传部副部长、部长,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广汇美居物流园副总经理,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工会副主席,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篮球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