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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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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70号文核准,本公司2021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42.7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2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2,347,865.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852,134.1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60,266,964.8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5,127,860.81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4.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33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由于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上述置换,故公司不再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四)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1月21日,本公司、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期末余额不含理财账户余额150,000,00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三个项目为: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60,266,964.89元,前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72.4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的情况,拟调整“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均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谷路与智高路交会处,并于2020年完成立项备案的工作。上述两个项目系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确定的实施方案。近年来,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波动及公司内部生产规划影响,上述项目建设所需的建筑成本相比于立项时有所小幅上升使得项目实际建筑工程费和其他工程建设相关支出的金额增加。因此,为匹配当前建设需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评估后,依据项目实施优先级和资金配置计划,对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应性调整,以优先保障项目建筑工程核心环节及配套费用的合理投入。此外,根据目前公司实际的业务发展需要,在保持设备总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明细,以提高公司的研发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公司保持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员薪酬只能在公司基本户统一支付。为了提高支付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运营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尾款未进行结算,房屋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及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市场情况及客户订单需求,采取分批采购设备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采购部分设备并完成调试,处于试运行阶段,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研发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产品和工艺的研发能力,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计于2025年12月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有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尾款未进行结算,房屋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及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市场情况及客户订单需求,采取分批采购设备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采购部分设备并完成调试,处于试运行阶段,尚未达产,因此不适用未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说明。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条件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和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末实施完毕,且分别假设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或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为100%)。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时间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9,5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日(即2025年07月16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高者,即24.07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暂不考虑2025年、2026年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7、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0,241,309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463.3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160.03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上一年度持平;

(2)较上一年度增长10%;

(3)较上一年度下降10%。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由于受国家宏观经济以及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短期内公司盈利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和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度、高密度、形状复杂、外观精美的精密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可广泛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医疗和其他工具等领域。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系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引入3D打印、半固态压铸等先进制造技术及智能化的生产设备,重点开展镁铝合金、钛合金、碳纤维等轻质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快速响应包括可折叠电子产品、AIPC、智能眼镜等新型消费电子产品对精密结构件的定制化需求,有利于公司提升研发实力、推动技术能力跃升、强化客户粘性、丰富公司产品线形成新的业务增长极。

五、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注重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公司现有研发人员约300人,一方面通过不断选拔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和专业对口的中、高级人才,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另一方面公司按不同专业岗位,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持续培训,不断提升员工自身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同时,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激发研发中心人员的创造性和能动性,提高设计开发的效率和质量,公司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完备的激励制度。

为了满足公司规模扩张后的管理需求,未来公司将积极引进认可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外部优秀管理及技术人才,扩充人才队伍,为稳定的管理及运营质量提供保证,公司亦会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为公司储备人才力量,推进人才梯队建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公司将采用内部培养或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对于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新产品或新下游领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招聘计划,确保募投项目可以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以新材料的应用为核心,以MIM工艺为起点,在能力边界内持续拓展了CNC、激光加工、线切割、冲压、精密注塑等精密零部件工艺,已形成覆盖材料喂料的研发、改良与制造技术、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定制化产品研发和制造技术、生产工艺优化技术及自动化设备开发技术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体系。目前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6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近20项,另有在审发明专利16项。

公司现已与苹果、亚马逊、荣耀及其EMS厂商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通过工艺创新、快速响应、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及时交付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公司提前进行技术储备和相关业务布局,有利于持续深化公司与客户的协同创新关系,增强与客户的合作粘性,在客户选择的关键环节上取得先发优势。

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在新型功能性材料、新型轻质材料以及3D打印等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方面积极投入,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积累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储备。

(三)市场储备

公司的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可广泛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医疗和其他工具等领域。目前,以收入来源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型消费电子领域,涉及折叠屏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智能触控电容笔、智能穿戴设备、航拍无人机、运动相机等。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差异化精密零部件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交货周期,与苹果、荣耀、亚马逊、安克创新等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及其EMS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公司募投项目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主要目标市场为包括智能穿戴设备在内的消费电子行业等。根据Statista的数据,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9,404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10,516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增长至11,767亿美元。其中,AI手机市场渗透率预计从2024年的16%提升至2028年的54%,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达63%。IDC预测,从全球市场来看,PC产品正从传统办公工具向整合AI功能的生产力平台发展,AIPC的市场规模预计2028年将突破2.08亿台;根据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全球可穿戴产品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4年的1,573亿美元增长到2032年的16,954亿美元,2024年至2032年复合年增长率为34.6%。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下游市场的良好前景以及公司与客户形成的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是公司获得长期、稳定、优质订单的保障,也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内部控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继续不断完善并强化各项程序,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检查,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将持续降低。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已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向股东分配股利。未来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客观存在,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就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等相关事项作出以下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84.1473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00.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3.7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6.141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3.0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05%;预留53.858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6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95%。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58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82.4382万股,预留授予105.5618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7.23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58人,预留授予36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激励对象所在组织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若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已完成归属,其余部分尚未归属,具体如下:

注:归属价格为归属当期经过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归属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包含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在当次归属后的合计剩余数量。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9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00万股调整为42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46.1419万股调整为344.5987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53.8581万股调整为75.4013万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88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0.00万股调整为58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344.5987万股调整为482.438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75.4013万股调整为105.5618万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58元/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38元/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3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8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8日。

(二)归属数量:184.1473万股。

(三)归属人数:56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7.2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含本次)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除杨虎先生外的其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归属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事项的归属日、归属对象、归属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8.4539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和/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71.314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853.2883万股的2.97%。

3、授予价格(调整后):10.35元/股。

4、激励人数:94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