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5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5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海优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5年8月1日召开“海优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海优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同时新增“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新项目投资规模为25,000.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26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文件批复,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694,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94,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6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169.8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平湖市及越南北江省,项目总投资为45,913.86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1,900.00万元,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为2025年第三季度。
截至2025年7月11日,项目累计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9,991.27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及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一)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1、全球光伏装机同比增速放缓,组件扩产放缓导致胶膜扩产需求降低
全球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前景仍长期向好,但短期受到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行业需求增速放缓,前期快速扩充的产能亦需要合理的时间消化吸收。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增速放缓,乐观预计同比增长10%,保守预计同比持平。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5年2月发布的《光伏行业2024年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报告》所述,2024年全球光伏市场增长出现分化,部分市场受政策红利消退、市场饱和及供应链挑战等影响,2024年新增光伏装机增速较2023年明显下降,同时行业竞争加剧。作为光伏组件产能的配套企业,短期内公司光伏胶膜产能亦面临供需不平衡的情形,扩产需求降低。
2、公司汽车PDCLC调光膜业务发展良好,扩增产能的需求迫切
随着公司PDCLC调光膜在汽车领域的推广及应用,产业化能力取得明显进步,产成品率提升及规模化将带来持续的降本,有望较快提升调光天幕及调光车窗的渗透率,同时为公司带来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现有PDCLC调光膜产能仅能满足目前在手汽车定点项目的订单交付,未来获取新项目定点的产品交付需要更多产能,公司亟需推进扩产项目,产能扩增需求迫切。
综合考量如上行业环境变化、市场供需平衡、公司现有光伏胶膜产能情况以及汽车领域PDCLC调光膜业务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投入。与此同时,公司积极主动地推进战略布局调整,将公司的优势资源集中投入到更具发展潜力与战略可行性的PDCLC调光膜等业务领域,新增PDCLC调光膜建设项目,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承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1,900.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11日,上述项目已累计投入9,991.2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新增“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新项目投资规模为25,000.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五、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持续加大在新型膜材料领域的布局,2024年3月成立汽车事业部,聚焦于满足汽车新功能需求的技术创新。结合市场消费趋势,公司在市场推广、基础产能建设和技术升级方面投入大量资源,推动了汽车调光膜产品的产业化创新发展。公司率先在业内推出墨影瞬光液晶调光膜产品,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客户测试并实现黑色瞬感智控调光天幕量产的企业。目前,公司产品已获得多家整车厂与玻璃厂商的技术及应用认可,并成功获得项目定点并于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批量化供应。
基于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优势与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快PDCLC调光膜在汽车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有效满足客户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拓展公司产品在汽车电子与智能座舱等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空间,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公司拟新增“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增项目总投资2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海优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588号
4、项目建设内容:基于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优势与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快PDCLC调光膜在汽车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有效满足客户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拓展公司产品在汽车电子与智能座舱等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空间,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
5、项目建设期:24个月
6、项目投资规模:25,000.00万元,其构成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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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资金来源:公司拟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同时新增“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加快调光膜产线建设,抢占新能源汽车智能天幕新高地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占比持续提升。2024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随着整车设计理念的不断升级,部分新能源车型出于优化车内空间、提升外观科技感等因素考虑,逐步采用全景天幕替代传统可开启天窗作为车顶配置方案,全景天幕在国内新能源车中的标配装配率达28.6%,已成为适应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趋势的重要设计方向,并逐渐普及。
与此同时,配备无边框车窗与智能调光功能的车顶及车窗系统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通过在玻璃夹层中集成调光膜所制成的调光天幕和调光车窗,不仅具备隐私保护、隔热防晒等基础功能,还能有效改善车内光照环境,提升驾乘舒适性与智能化体验,成为汽车行业技术升级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为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满足日益增长的智能天幕市场需求,公司于2024年3月正式成立汽车事业部,并率先推出自主研发的“墨影瞬光”液晶调光膜产品。产品采用瞬光液晶(PDCLC)技术路线,具备响应速度快、调光效果均匀、性价比高等优势,已为多家主流车玻厂商提供配套支持,助力其制造高性能调光天幕和调光车窗,显著提升了终端产品的用户体验和附加值。目前,公司已获得整车厂和一级供应商的技术认可,并取得多个定点项目并于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批量化供应。为进一步加快PDCLC调光膜产品的产业化进程,满足新能源汽车对智能天幕系统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公司拟加快推进本项目建设,建设专业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汽车天幕玻璃调光膜生产线,全面提升产品产能与品质控制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调光膜领域的市场渗透率和技术影响力,持续拓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布局,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向更智能、更绿色、更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2、布局调光膜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光伏胶膜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9%、98.52%和96.62%,始终在公司营收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受光伏产业周期调整影响,近两年胶膜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导致公司光伏胶膜产品毛利率逐年下滑,对公司整体经营利润造成压力。为有效应对主营业务利润下滑风险,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亟需加快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拓展高附加值、高毛利的新业务增长点。
公司持续创新研发,在汽车领域特种高分子薄膜布局多年,其中PDCLC调光膜产品已正式上车交付并陆续取得了新的汽车项目订单,可预期的订单持续有所增加。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加快推进汽车液晶调光膜项目的实施,扩大其生产规模。公司汽车PDCLC瞬光液晶调光膜产品大规模应用后,预计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支撑点,有效缓解主营产品盈利能力下降带来的冲击,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聚焦PDCLC技术创新,加速智能调光膜产业化进程
目前,公司PDCLC(聚合物分散彩色液晶调光)产品技术已取得显著突破,成功实现稳定量产,并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客户测试并完成实际应用部署的企业。公司在关键材料领域实现了重大进展,所有特殊功能性染料均已完成自主研发与合成,构建起完整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凭借响应速度快、支持分区调控、颜色可调、成本更低等多重优势,PDCLC产品市场接受度持续提升,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因此,本项目将在加快调光膜产品产业化进程的基础上,持续加大PDCLC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完善产品性能,提升技术水平,旨在更好地满足主机厂对调光系统在光学性能、安全性能及智能集成等方面的升级需求,同时更全面地契合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高品质使用体验,从而全面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4、符合公司新能源汽车调光天幕材料战略布局
自2020年以来,公司前瞻性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聚焦调光天幕产品的市场潜力,率先启动PDCLC(聚合物分散彩色液晶)调光膜技术的研发与产品化探索。依托在高分子材料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与创新能力,公司紧抓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积极响应消费者对驾乘体验提升的需求升级,加快推动新型汽车功能膜材料的研发进程,实现市场拓展与订单突破,逐步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降低对光伏胶膜业务的依赖,保障企业长期稳健发展。
在此基础上,公司拟以本项目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在汽车调光膜新材料领域的研发投入,加速调光膜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开发进度,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与技术指标,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将持续引进高端技术与管理人才,强化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并与整车厂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落地,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与互利共赢。为支撑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专业的生产与设备研发团队的组建,夯实产业化基础;并通过深化与汽车一级配件企业的合作,加快推进市场推广与检测认证工作,力争实现调光天幕产品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扩大。公司将不断提升在汽车功能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助力行业转型升级,朝着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持续创新的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特种高分子材料及薄膜的研发与应用,在材料创新和产品技术化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丰富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了显著的持续创新能力与技术竞争优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专利共计170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30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实力。在新型高分子材料领域,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高效专业的研发团队,构建了涵盖夹层玻璃图案呈现技术、复合胶膜工艺、调光技术、液晶控制、电子驱动、染色、发泡、隔热、降噪等多个方向的技术体系。其中,公司核心产品PDCLC调光膜在调光对比倍数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备透明状态澄清度高、雾度低,调光状态下响应速度快、颜色均匀性好的优势性能。同时,公司坚持市场导向与客户需求并重,既能前瞻性地开发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新产品,也能根据用户反馈快速优化产品性能,展现出强大的产品创新能力与灵活的技术响应能力。凭借“理念领先、产品新颖、研发高效”的综合优势,公司已成长为汽车玻璃零配件企业的重要原材料供应商之一,赢得了广泛的行业认可与客户信赖。
2、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在汽车领域,公司积极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及其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开展深度合作,紧密对接整车厂的技术需求与发展动向,深入了解新车型在设计思路、功能集成及智能化等方面的趋势,确保公司产品能够精准匹配整车厂商的开发节奏与性能要求。公司凭借在调光膜等新型高分子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陆续推出了性能优异、功能性强的新产品,并依托高效的研发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实现了产品开发与整车厂需求的高度同步。目前已与多家知名汽车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建立稳定关系,正积极推进在上述客户多款新车型上的应用测试与认证流程,部分项目已进入定点阶段,为后续批量供货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持续深化产业链协同,公司不断提升在汽车高端功能材料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和技术渗透力。
3、强有力的人才队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基础支持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技术研发与技术应用,坚持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在自主研发方面,公司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响应高效的科研团队,以前沿科学课题和应用创新成果为技术源头,以工业智能制造和产品迭代升级为驱动,依托多年在薄膜材料领域的研发积累,持续优化配方、设备与工艺流程,逐步形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可产业化的核心技术体系。
同时,公司在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方面构建了系统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从精准校园招聘、配备先进研发设备、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到完善的技术培训与职业发展通道,多维度保障研发体系的活力与持续创新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68人,占员工总数的19.63%;其中博士1人,硕士2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42.86%,为公司本项目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化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评估,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调光膜行业作为新兴行业整体面临较大的专业人才缺口,如发生优秀研发人才大面积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研发实力、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六)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待本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新增募投项目相关的备案、审批等手续。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七、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
入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日
至2025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7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2、电话:(021)-58964210
3、电子邮箱:hiuv@hiuv.com
4、联系人:姚红霞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海优转债”2025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8月1日
● 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2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14号文同意注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9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9,4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1号文同意,公司69,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优转债”,债券代码“118008”。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海优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海优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日15点00分
(四)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五)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六)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2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债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方式:2025年7月30日-2025年7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2025年7月26日上午10:00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5: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三)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人参会的,凭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信函收到邮戳为准。如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
5、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5年7月26日上午10:00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5:00止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邮寄方式以公司证券部签收时间为准),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存档。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通讯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海优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六)公司董事会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证券部;
邮箱:hiuv@hiuv.com;
电话:021-58964210;
联系人:姚红霞;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1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表决票
“海优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名: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1张):
■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
备注:
债券持有人应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23人,代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050,000份,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持有人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8,05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选举花向阳、姚红霞与郑心念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8,05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文件;
5、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和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及董事会的决定,具体办理持有人的资格取消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等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及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份额处理相关事宜等;
7、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及董事会的决定审议办理份额的分配/再分配事宜;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具体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认购、登记及份额所对应股票的锁定、解锁等全部事宜;
10、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11、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3、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8,05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