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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最新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原有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自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
公司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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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7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亦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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