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选举董事
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选举董事
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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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吴克强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克强先生通过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9,262股。吴克强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吴克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克强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姜巍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执行委员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姜巍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巍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姜巍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件:姜巍先生简历
姜巍,男,1984年出生,本科。2007年7月至 2013年7月间,担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光罩厂工艺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担任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光刻科主任级工程师;2014年7月加入上海徐汇科盛德半导体有限公司(原上海凸版光掩模有限公司),至今先后担任专家级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及技术研发部经理等职位,同时担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区级)负责人、高新技术企业(市级)技术带头人、科盛德全球技术审查和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科盛德全球客户认证及技术转移委员会成员等技术职位,作为公司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生产工艺、技术研发以及设备相关的工作,在上海徐汇科盛德半导体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曾带领技术团队首次突破10-28nm技术节点光掩模量产以及客户认证,并主导完成高端光掩模新生产线搭建项目,服务全球各大知名集成电路和设计公司,产品良率和口碑都到达国际顶尖水平。
姜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4日
至2025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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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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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新航、刘元
联系方式:0755-86359868
邮政编码:518053
电子邮箱:qygd@supermask.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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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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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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