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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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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因删减、新增、合并、拆分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根据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

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梁金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梁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梁金女士将继续在公司开展其他工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梁金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梁金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交接工作。

梁金女士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慧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张慧颖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汪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因职务变动,汪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汪婷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2-8681698 传真:0572-8681623

电子邮件:dingli@cndingli.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188号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件:简历

张慧颖,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鼎略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慧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慧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婷: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2016年4月至今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汪婷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汪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服务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堪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合计155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9.23%。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较2023年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8日

至2025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8月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188号)。

4、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2-8681698 传真:0572-8681623

邮箱:dingli@cndingli.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188号。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