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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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5-048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担保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授信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电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子公司亚美斯通电子为该笔授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新材料”)向浦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和2025年5月2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4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25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同议案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关于亚美斯通电子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13,000万元事项,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保证合同一”),后续亚美斯通电子将在以上授信及担保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款项并签署相关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同。

关于新亚新材料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事项,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保证合同二”),后续新亚新材料将在以上授信及担保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款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一内容如下:

1、保证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6年2月21日止所发生的主债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二内容如下:

1、保证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所发生的主债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23309G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睿斐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28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号楼302

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防腐蚀技术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净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室内外装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三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21,336,074.00元,净资产为269,586,404.16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052,899,745.40元,净利润为23,207,982.90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51,823,454.62元,净资产为272,181,839.75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162,133,631.73,元,净利润为2,595,435.59元。

经查询,亚美斯通电子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74729T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闻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中泰路18号第一栋1层2层3层

经营范围:室温固化硅橡胶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绝缘电子硅材料、环氧灌封材料、液体硅橡胶、导热硅脂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其他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30,072,616.01元,净资产为92,370,870.06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168,724,447.45元,净利润为16,193,053.38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7,727,814.00元,净资产92,748,794.92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38,437,593.55元,净利润377,924.86元。

经查询,新亚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经审议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15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6,186.8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77%;除此之外,公司(含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子公司亚美斯通电子提供应收款质押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