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4版)
■
■
■
■
■
■
■
注: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本章程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交叉引用涉及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同时,统一删除章程条款旁注,并根据《公司法》将全文中“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就修订及更改《公司章程》向相关机关办理修订、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待《公司章程》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发布。
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4年1月26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
二、修改相关议事规则
1、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三、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上接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