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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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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合理控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风险,根据境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根据行业惯例,公司拟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合称“董事高管责任险”)。

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经不时修订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并参考行业水平办理董事高管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管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0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5-058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启动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经公司九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认为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同意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05年8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成功合并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成立了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信永中和的香港分所)。

信永中和香港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餐饮、金融服务及能源业等。

信永中和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311号皇室大厦安达人寿大楼17楼。截至2024年12月,拥有员工400多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没有出现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信永中和香港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次发行并上市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与信永中和香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香港进行了审核,结合近两年市场案例以及参考其他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上市公司的既有经验,经综合评定后认为信永中和香港在综合服务能力上契合公司当前全球化业务布局及未来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同时也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九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07月21日召开九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07月21日召开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5-05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为积极配合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公司董事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5年07月21日召开九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选李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李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李晋先生承诺将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李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7月22日

附件:

一、李晋先生简历

李晋,男,197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香港大学人工智能与组织管理中心主任,商学院战略与管理系系主任,教授。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5-06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21日召开了九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鉴于公司现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定了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变更、备案等事宜(如涉及),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