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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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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6日

至2025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8月4日、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

联系电话:0571-56928512

邮箱:ir@pinming.cn

联系人:高志鹏、王倩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国华,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宏华数科、万控智造、曼卡龙、力合微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祝琪梅,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江南奕帆、宏华数科、会通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利亚,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5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报酬为15万元(含税),较上年保持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职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天健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基于对天健的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的充分考量,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结合本次取消监事会的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将数字表述的如“2/3”修改为“三分之二”、“1/3”修改为“三分之一”,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及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三、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制定及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