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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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选举陈德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吴秀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陈德占先生。后续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博南星”)。

● 增资方式及金额:?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商博南星增资人民币35,000万元。

●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增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商博南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期商博南星通过挂牌竞拍方式取得杭政储出[2025]60号地块,并作为主体投资建设义乌市场杭州飞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99亿元,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建设运营的公告》(临2025-035)。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商博南星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商博南星增资人民币35,000万元,商博南星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4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商博南星100%的股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25年7月2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商博南星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5165175W

3、法定代表人:吴忠平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马庙巷17号137号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商博南星100%的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增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变化: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商博南星增资人民币3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商博南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商博南星建设开发公司商城杭州飞地项目,能够有效改善商博南星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资信水平,有利于提高商博南星房地产综合开发及运营能力,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经营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稳健经营的发展理念。

四、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商博南星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对此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来降低市场和运营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4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陈德占先生、包华先生、独立董事马述忠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王改英女士、方珉先生、金永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北杨、金伟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4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在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与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陈德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陈德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吴秀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