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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装备制造业可比公司包括:克来机电、巨一科技、瑞松科技及华昌达,2022年至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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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行业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通常较高。除瑞松科技(按时段法确认收入)外,同行业可比公司该占比普遍在20%-40%之间。
本公司若剔除问题4之(2)中提及的5个于四季度确认收入且验收周期显著高于均值的大型项目,第四季度其他项目营业收入为26,201.15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37.47%。剔除该影响后,公司四季度营收占比处于装备制造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未见显著背离。
(2)列示2024年四季度收入确认的客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发货时间、签收时间、终验完成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实收金额,结合历史订单转化周期,说明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是否存在订单转化周期明细短于历史转换周期或收入确认时点实收金额明显低于合同约定比例的情形,若存在,逐一列示说明相关情况形成原因以及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
(一)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的客户情况列示与说明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35,321.95万元,占全年营收50.52%,其中汽车业务33,928.89万元,占四季度营业收入96.06%,系四季度营业收入主要来源。汽车业务中,不含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营业收入为27,536.43万元,占该业务板块第四季度营业收入81.16%,其客户、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发货时间、签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及收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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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项目合同在确认收入时点累计收款比例、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款比例及期后回款情况,以下个别客户存在确认收入时点收款比例较低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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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项目为确认收入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在收入确认时点收款比例小于60%的项目。
1、汽车客户9
项目概况:合同金额242.82万元,执行周期20.73个月。
回款比例(截至2025年6月9日):90%,剩余质保金未付。
原因及进展:客户内部采购流程问题导致对账开票及付款延迟。截至2025年6月9日,终验收款已收到,仅剩余质保金未付。
2、汽车客户12
项目概况:合同1:合同金额646.47万元,执行周期19.57个月;合同2:合同金额243.18万元,执行周期18.8个月。
回款比例(截至2025年5月):合同1:30%;合同2:47.84%。
原因及进展:客户内部合同主体调整(原集团下属沈阳子公司调整至上海子公司)。目前三方协议正在谈签过程中,公司将持续推进新合同的签订及订单回款工作。
3、汽车客户13
项目概况:合同1:合同金额630万元,执行周期15.97个月;合同2:合同金额511.97万元,执行周期11.87个月;合同3:合同金额248.6万元,执行周期13.73个月。
回款比例(截至2025年5月):合同1:50%;合同2:79.58%;合同3:50%。合同1与合同3累计回款比例偏低。
原因及进展:该客户为国内领先的精密制造上市企业,经营情况稳定,且与公司长期合作,历史回款无重大风险。延期支付主要原因为客户验收后对账流程耗时较长,且财务部门审核较为严格。公司将积极配合客户相关采购及付款要求,密切关注客户付款审批进度,提升回款效率。
4、汽车客户16
项目概况:合同1:合同金额500万元,执行周期12.1个月;合同2:合同金额460万元,执行周期11.2个月;合同3:合同金额290万元,执行周期13.2个月;合同4:合同金额270.96万元,执行周期8.37个月。
回款比例(截至2025年5月):四项合同均为50%。
原因及进展:与客户13属同一集团下不同控股子公司,回款延迟原因同上。
5、汽车客户24
项目概况:合同金额276.46万元,执行周期31.53个月。
回款比例(截至2025年5月):0%。
原因及进展:该客户为某国际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财务稳健,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本次延迟付款主要系项目合作期间客户采购负责人变更,并对尚未结算的采购事项提出整改要求所致。公司已积极配合完成整改,并开具全部发票,公司将持续跟进款项收回。
(二)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及最近两年按照订单规模统计的历史订单转化周期情况列示及说明
单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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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统计口径为各报告期内收入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周期(实施周期等于合同签订到通过终验收并确认收入的时间周期)。
注2:综合转化周期=1,000万以上订单平均转化周期*该规模订单营收占比+大于200万小于1,000万元订单平均转化周期*该规模订单营收占比。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在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确认时点为取得客户签署的终验收报告之时,该报告系项目通过最终验收的外部书面凭证。
公司各年度新签订单的季度分布呈现随机性,无显著规律性特征。部分订单执行周期较长,主要原因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技术方案调整、实施难度变化或客户要求变更等因素导致执行时间存在波动,以及合同结算节点与项目阶段高度相关。其中,从设备发货至客户现场到最终验收通过的时间间隔较长是主要因素。基于上述收入确认方法及项目执行周期特征,在手订单转化为收入的时点受前述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无明显季节性规律。
2022年至2024年1-9月,公司订单转化周期总体保持稳定。2024年1-9月,收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订单转化周期相对较短,主要系当期搬迁改造类项目占比较高,整体缩短了转化周期。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综合转化周期为16.75个月,较历史水平相对延长,主要受以下项目(其转化周期显著长于平均水平)的影响。若剔除该影响,2024年第四季度综合转化周期为14.99个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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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5家客户具体情况说明:
1、汽车客户1副车架焊接线项目
该项目为报告期内收入金额最大项目,投入资源较多且交付周期较长。在功能验收阶段,主要因以下因素导致验收进度延迟:
(1)客户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额外要求(包括需提供第三方安全鉴定报告等)。
(2)客户方内部职能分工复杂、审批流程冗长。
(3)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原项目经理因工作安排临时调派至海外项目,现场管理力量阶段性调整。
公司持续积极沟通协调,但受上述多重因素综合影响,项目功能验收及最终验收较原计划延迟。
2、汽车客户3前纵梁总成产线
该项目关键生产指标(包括停机时间、设备综合效率OEE等)技术标准较高,为确保项目达到预期运行水平,项目团队对生产系统进行持续优化与深度调试,项目整体交付周期较长。
3、汽车客户4前副车架焊接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遵循宝马整车开发流程,行业标准开发周期通常为24个月以上,涉及多轮设计验证、工程测试及生产准备,项目整体周期较长。作为国际高端汽车品牌,宝马对技术规范、安全标准及性能指标要求严格,设计需反复优化以满足其高标准验收要求。
4、汽车客户11前副车架复制焊接生产线项目
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最终验收需在客户完成量产验证后。因终端市场需求变化,客户量产计划推迟,导致项目最终验收节点及收入确认相应延后。
5、汽车客户14车体总成自动化焊接打磨设备项目
该客户项目收入确认周期延长,主要系项目实施期间遭遇客观因素影响所致:客户厂房设施存在不足,导致暴雨期间设备进水损坏。此事件同时触发了保险公司理赔流程(耗时较长)及公司设备检修、搬迁至其他厂区并重新搭建的工作,综合导致项目整体周期延长约8个月。
综上所述,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的销售收入确认,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以商品控制权转移为判断核心,在产品实际交付客户并取得其正式签署的验收合格单据时点确认相关收入。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智能装备板块确认收入33,928.89万元,所有确认收入的项目均已按合同完成产品交付,并获得了客户确认的验收凭证,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具有合理性和合规性。
关于订单转化周期,受部分超长期大型项目交付周期的影响,2024年第4季度确认收入的大额订单(单笔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平均转化周期为16.75个月,较前期平均水平有所延长。因此,不存在订单转化周期明显短于历史转换周期的情形。
在收入确认时点实收金额方面,核查发现部分客户的实际付款进度低于合同约定的收款比例。此情况主要系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延迟、合同主体变更以及客户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影响付款衔接等因素所致。该情形是应收账款回收进度问题,属于信用风险范畴,并不影响公司在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即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的合理性,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满足会计准则要求。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关注该等应收款项,通过积极沟通协调等方式推动款项收回。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收入情况,核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验收文件、出库单、运输单等,核查合同中对验收条款、合同履约义务的规定,核查收入确认支持性文件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分析判断项目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
2、分析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该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特点;
3、对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验收文件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4、选取重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
5、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访谈,现场查看项目运行状态,并通过对客户人员现场访确认项目验收情况。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项目主要系非标定制化项目,验收时间受行业投资周期、项目个体交付进展差异以及客户内部验收流程效率等因素影响,期末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并非行业季节性因素,与可比公司对比未见明显异常。
2、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中,个别客户存在确认收入时点收款比例较低的情况,主要系客户内部付款流程问题,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第四季度综合转化周期较历史水平相对延长,主要系部分大额项目(具有资源投入大、技术标准要求高等特点)实施周期增加所致。经复核,公司对营业收入相关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5.关于应收账款。
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4,368.88万元,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52.92%,同比下降13.53个百分点,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明显恶化。
请公司:(1)区分汽车、储能业务,列示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及占比,如存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销售金额较高的情况,请说明是否存在逾期及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2)区分汽车、储能业务,列示2024年末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对应销售金额、逾期时长、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占比、期后回款金额及占比,结合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客户经营恶化情况,说明前期收入确认合规性、应收账款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区分汽车、储能业务,列示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及占比,如存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销售金额较高的情况,请说明是否存在逾期及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一)汽车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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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是否逾期:指在报告期末的逾期情况。
注2:销售金额(含税):指该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对应销售合同的含税金额,包括在报告期内及以前期间确认的销售收入。
截至2024年度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总额为6,833.05万元,其中付款义务到期未清偿金额4,817.40万元,占比70.50%。该占比较高主要源于公司销售合同特性:
(1)回款机制:按合同执行节点分阶段收款,多数合同未设置信用账期;
(2)逾期认定标准:合同节点达成后客户即产生付款义务,未在义务产生日内支付即视为逾期。
截至2025年5月31日,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后累计回款1,594.90万元。剩余未回款金额5,238.15万元,除合同资产1,328.94万元外,剩余应收账款3,909.21万元,占对应销售总金额比为13.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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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储能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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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逾期”指在2024年度末的逾期情况。
截至2024年度末,储能客户2逾期金额167.22万元,占含税销售额48.19%;广州生利逾期金额92.51万元,占销售收入48.36%,该等款项逾期主要涉及产业链上下游付款迟延。该2家客户期后均未有回款。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末,公司汽车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未回款总金额为6,833.05万元,占对应销售金额23.6%,其中逾期金额为4,817.4万元。公司汽车业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销售金额的比例以及逾期率相对较高主要源于以下原因:1、特定的合同结算模式:大部分合同条款约定按项目执行的关键节点(如预付、预验收、终验收、质保金等)分阶段收款,且未设置额外的信用账期。依据合同约定,相关节点条件达成后客户即产生即时的付款义务,若未能在义务产生日完成支付则被视为逾期。该结算模式是导致汽车业务逾期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根本原因。此外,部分订单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主要受限于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复杂耗时、客户基于其现金流状况主动控制付款节奏,以及部分项目因客户产线验证周期延长导致付款启动延迟等因素影响。截止2024年末,公司储能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未回款金额为866.95万元,占对应销售金额16.89%,其中逾期金额为259.73万元。公司部分储能客户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销售金额的比例以及逾期率相对较高,主要因产业链上下游付款迟延所致。
公司于2024年度报告期末分别对汽车业务、储能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客户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历史及期后回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与评估,未发现这些客户存在重大信用恶化或无法履行付款义务的明确迹象。公司已将逾期应收账款相关客户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并正通过加强高层沟通、密切跟踪客户付款计划等方式积极推动。公司认为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回收风险整体可控,并将持续密切跟踪回款进展,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审慎评估信用风险并足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区分汽车、储能业务,列示2024年末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对应销售金额、逾期时长、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占比、期后回款金额及占比,结合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客户经营恶化情况,说明前期收入确认合规性、应收账款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24年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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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共计11,471.85万元,其中汽车业务11,469.13万元,占比99.98%,故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来自汽车业务。
应收账款余额在200万元以上且账龄1年以上项目对应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 8,016.53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69.88%,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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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一年以上大额应收账款客户,账龄在1-2年的应收账款为5,911.50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73.74%。2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2,015.03万元,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26.26%。主要涉及以下客户:
汽车客户11:该项目系公司为“汽车客户11”提供的副车架焊接生产线,合同总金额675万元。截至2024年度末,相关2年以上应收款项余额为202.50万元,包含135万元项目验收款及67.50万元质量保证金。项目执行初期,因产线产能利用率阶段性较低,产品规模批量性验证周期超出预期,导致客户付款进度有所延迟。基于双方稳固的合作基础,公司后续对产线实施了系统稳定性调试与验证。目前,公司正积极协同客户推进款项回收工作,预计该笔应收款项有望于2025年下半年实现回款。
汽车客户30:该项目为公司为“汽车客户30”提供的侧围柔性工装项目,合同总金额980.15万元,截至2024年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38.62万元。由于客户重大经营问题丧失偿付能力,公司已于2022年全额计提单项坏账准备。该项目期后累计回款15万元。
汽车客户28、汽车客户31、汽车客户35:“汽车客户28”与“汽车客户35”为“汽车客户31”的全资子公司,该3家客户超2年的应收账款对应合同总金额为7,929.11万元,截至2024年度末2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282.24万元。由于整体市场环境变化,客户加大经营性现金流管控力度,延缓供应链款项支付节奏。公司将持续实施分级催收程序,重点监控该客户回款进度。期后该集团客户陆续回款,超1年应收账款期后累计回款228.20万元。
汽车客户33:该项目系公司为“汽车客户33”提供的动力电池PACK箱体FDS自动化生产线,合同总金额2,260万元。截至2024年度末2年以上应收款项余额为226万元,均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因客户阶段性现金流管控收紧,该笔款项支付进度有所延迟。经充分协商,双方已就还款安排达成一致,上述款项后续将分期支付。
汽车客户34:该客户应收账款涉及8个项目,对应合同总金额3,465.90万元。截至2024年度末2年以上应收款项余额为343.87万元,性质均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因客户反馈部分项目质保期内运行状况未达预期,目前双方正就责任认定及解决方案进行专项协商。后续公司将依据质保期责任最终界定结果进行回款工作。
汽车客户39:该项目系公司为“汽车客户39”提供的油缸装配线,对应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51.18万元。截至2024年度末2年以上应收款项余额为人民币215.64万元,包括验收款154.91万元及项目质量保证金60.73万元。该项目前期因部分技术指标存在争议,公司积极推动合同双方协调解决,后续公司将依据协商结果重点跟进款项回收进度。
同行业可比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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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表格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来看,行业整体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普遍呈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受公司业务发展及下游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有所提升,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客户终端产品市场销售对其现金流的传导效应,以及客户内部资金周转效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回款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针对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所涉前期收入确认合规性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问题,公司核查结论如下:
1.前期收入确认合规性: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历史订单,均严格依据销售合同约定,于相应会计年度完成产品交付并通过客户验收。相关设备的控制权及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实质转移至客户,且公司均已取得经客户有效确认的验收单据作为确认依据。据此,前期相关收入的确认时点与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关于收入确认条件的规定,具备合规性。
2.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核查结论:对于客户柳州市诺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已丧失实际偿付能力,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审慎性原则,在2022年对该客户全部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除上述公司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客户存在明确的、需进行单项计提的重大信用减值客观证据,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充分。
3.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公司已采取并持续强化以下举措:1)系统性推进应收账款清收工作;2)重点监控高风险项目的回款进度;3)密切跟踪客户信用状况变化,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并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基于审慎性原则及时评估并计提坏账准备。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并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账龄进行检查,检查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逾期金额、逾期原因及期后回款情况;
3、了解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一年的对应的客户期后收款情况、经营情况和下游项目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回款风险较大、资金紧张的客户;
4、检查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验收单、收款凭证等,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5、了解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取得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计算过程和相关依据,同时对坏账准备进行重新计算。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区分汽车、储能业务,列示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客户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逾期情况。截至2024年末,汽车业务前五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客户逾期金额占比为70.50%。由于合同节点达成后客户即产生付款义务,而多数合同未设置信用账期,导致该占比较高。客户回款款项逾期主要受系客户内部付款流程延长所致,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储能业务中受产业链上下游付款迟延影响,部分客户亦出现逾期付款情况。
2、公司已区分汽车、储能业务,列示2024年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分布情况。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来自汽车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主要系受公司业务的发展、下游市场竞争加剧和客户逾期付款客户付款资金安排所致影响,应收账款的回款存在不确定性。除柳州诺正丧失偿付能力,账面已于2022年全额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外,客户经营不存在明显恶化情况。经核查,公司收入确认、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的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6.关于采购及预付款。
2024年公司采购金额合计56,859.78万元,同比增长87.94%;2024年预付账款2,664.92万元,同比增长27.38%。
请公司:(1)区分汽车、储能业务,分别列示前五名供应商、预付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预付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说明前五大供应商、预付供应商是否存在新增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的情形;(2)结合新签订单变动趋势、公司付款政策,说明报告期内采购金额、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使用大额预付款结算的商业必要性;(3)核查公司关联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否与公司供应商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若存在,列示往来方具体情况、金额、发生时间及原因。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区分汽车、储能业务,分别列示前五名供应商、预付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比、预付金额及占比、关联关系,说明前五大供应商、预付供应商是否存在新增供应商,主要供应商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的情形。
(一)公司汽车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
1、公司汽车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列示
2024年度,公司汽车业务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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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为新增供应商为汽车业务2024年新增至前五大采购供应商。
前五大供应商新增说明:
(1)汽车业务供应商1:2023年,公司因消化2022年战略性备货的机器人库存,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下降。2024年,随着新项目启动及业务拓展,机器人采购需求增加,采购金额显著回升,使其重返前五名。
(2)汽车业务供应商4:公司持续采购Fronius焊接设备,原主要通过伏能士(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本报告期内,因特定海外项目执行需要(考虑项目所在地贸易政策或供应链优化),转而直接向汽车业务供应商4采购,故其成为本期新增前五供应商。
2024年度,公司汽车业务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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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为新增供应商为汽车业务2024年新增至前五大预付供应商。
前五大供应商新增说明:
(1)汽车业务供应商6:因执行海外项目需采购其凸焊机,根据合同约定需发货前预付80%货款,导致预付款金额较大。
(2)汽车业务供应商7及汽车业务供应商8:2024年公司新增订单相关项目压铆设备需求量显著增加,同时,采购合同约定发货前需预付90%货款,因此预付款金额进入前五。
(3)汽车业务供应商9:系SKS焊机代理商,为2024年新增供应商。因执行沈阳后副车架焊接线项目采购需求,且合同要求发货/服务前预付100%全款,故其预付款金额位列前五。
2、公司汽车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分析
公司对汽车业务2024年采购额占比超过汽车业务总采购额1%的供应商,筛查了其成立时间是否不足3年、注册资本是否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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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信息源自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
上表筛查汽车业务主要供应商共24家,采购金额共21,696.01万元,占汽车业务总采购额44.92%。其中存在成立时间短或注册资本低的公司共7家,主要系劳务外包及销售公司,该类公司业务特性存在注册资本相对较低的情况。
(二)公司储能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
1、公司储能业务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列示
2024年度,公司储能业务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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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为新增供应商指储能业务2024年新增至前五大采购供应商。
前五大供应商新增说明:
1)储能业务供应商3:为优化供应链结构并降低单一供应商依赖风险,公司主动开发该电芯供应商,本年度采购量显著增加。
2024年度,公司储能业务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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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为新增供应商为储能业务2024年新增至前五大预付供应商。
前五大供应商新增说明:
1)储能业务供应商6: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本年度新增该电芯贸易商并产生采购。
2)储能业务供应商7:因业务开展需要,向其采购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等关键电气组件。
3)储能业务供应商9:研发项目需求,向其采购特定材料。
4)储能业务供应商10:公司委托其提供储能领域技术标准制定的专业咨询与辅导服务。
2、公司储能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分析
公司对储能业务2024年采购额占比超过储能业务总采购额1%的供应商,筛查了其成立时间是否不足3年、注册资本是否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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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信息源自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
上表筛查储能业务主要供应商共20家,采购金额共6,946.10万元,占储能业务总采购额81.06%。其中存在成立时间短或注册资本低的公司共4家,系EPC公司。
(2)结合新签订单变动趋势、公司付款政策,说明报告期内采购金额、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使用大额预付款结算的商业必要性。
(一)公司2024年采购及预付款项情况列示
1、公司汽车业务2024年采购及预付款项情况列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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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储能业务2024年采购及预付款项情况列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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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4年采购及预付款项增加的原因及说明
1、储能业务:
报告期内,储能业务新签订单量与上一年度持平,采购活动亦无明显增加。随着前期合同陆续交付完成,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占比较小。
2、汽车业务:
2024年度,汽车业务报告期内采购与预付账款的双增长,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及满足项目执行需求所致,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新签订单增长与海外市场拓展:
2024年度,汽车业务新签订单金额为93,762.4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2,176.08万元,同比增长52.25%。同期采购金额增加10,546.55万元,同比增长27.93%。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增加人民币1,361.99万元,同比增长117.86%。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多个海外项目处于建设初期,需提前采购大量硬件设备,导致期末形成较大金额的预付账款。
(2)采购结构及行业付款政策:
2024年度末预付账款主要用于采购工业机器人、凸焊机控制器、压铆设备等核心生产设备。合作供应商包括发那科、宾科等业内知名企业。此类核心设备供应商普遍采用“付款后发货”的行业标准模式,典型付款条件为:30%预付款 + 60%发货前付款 + 10%验收款 或 10%预付款 + 90%发货前付款等。2024年度末预付账款余额超过100万元的供应商共计6家,涉及预付款金额1941.64万元,占总预付账款金额77.12%,较去年同期增加1,311.9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及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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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述原因,公司采购核心零部件涉及预付款结算,预付款金额同比增长,存在商业必要性。
(3)核查公司关联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否与公司供应商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若存在,列示往来方具体情况、金额、发生时间及原因。
经查阅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振友、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林涛、董事黄志俊、监事陈波、监事强化娟和财务总监金杰慧的2024年度银行流水,查阅监事会主席曾佑富(2024年9月27日被选为职工代表监事)的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底的银行流水,查阅历任监事会主席易斌(任职至2024年10月18日)、历任董秘汪凤鸿(任职至2024年10月18日)的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8日的银行流水,以及公司联营企业生利新能和融地智能2024年度银行流水,前述关联方及利益相关方与公司供应商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周婉婷出具说明:2024年度,其本人与公司的供应商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独立董事严多林出具说明:自其本人任职之日起(2024年10月18日开始任职)至2024年12月31日,其本人与公司的供应商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历任独立董事孙振华出具说明:其本人自2024年1月1日至任职结束之日止(2024年10月18日),其本人与公司的供应商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外部董事汪志超出具声明:2024年度,其本人与公司的供应商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采购明细表和应付预付往来明细表,分析采购内容、数量、金额及其占比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3、通过公开信息付主要供应商信息进行外部核,核查主要供应商中是否存在异常经营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检查公司在手订单以及对应的采购金额,分析复核在手订单与采购额的匹配性,检查公司采购变化和公司各期末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的匹配情况;
5、检查采购合同中合同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合同内容,与项目的预付账款情况进行核对,分析预付账款的合理性;
6、选取样本实施函证,核实余额的准确性及交易额的真实性;
7、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营企业的银行流水;获取独立董事与公司供应商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的说明。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部分供应商因其主营业务特性,存在注册资本相对较低的情况。
2、报告期内,汽车业务采购与预付账款的双增长,主要系一方面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核心零部件采购基于行业惯例需采用预付款结算模式。该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具备商业必要性。
3、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营企业生利新能和融地智能提供的银行流水,独立董事提供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与公司供应商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
问题7.关于存货情况。
2024年存货期末账面余额68,863.80万元,同比增长37.40%,占营业成本的125.64%。其中,库存商品余额12,754.12万元、半成品余额911.01万元,同比增长173.82%、56.64%,占存货余额的18.52%、1.32%。公司存货占营业成本比例高,期末库存商品、半成本大幅增长。
请公司:(1)区分汽车、储能,按存货分类列示存货余额,说明期末库存商品、半成品较上年大幅增长的合理性;(2)列示从终端客户撤回储能资产存放地点、资产金额、减值计提金额及占比,结合其二次销售可能性、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区分汽车、储能,按存货分类列示存货余额,说明期末库存商品、半成品较上年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一)2024年期末汽车及储能业务存货账面余额列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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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末库存商品、半成品较上年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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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存商品:
2024年度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为12,754.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96.34万元,增幅173.82%。该增长主要源于储能业务库存商品增加,具体原因如下:
(1)自持运营储能电站资产规模扩大:2024年度,为拓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公司扩大自持储能电站资产规模,为未来资产出表做准备。2024年度末该等以持有运营并待后续出表为目的的在运储能电站容量由2023年末的23.87MW增至111.37MW,相应形成库存商品增加。
(2)撤柜设备转入库存:2024年度,受客户风险、政策调整及技术风险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已投入运营的储能设备提前撤柜并终止运营。2024年度末,该等已完成撤柜但尚未对外出售的储能设备形成库存商品增加。
另,公司以超募资金2,445.47万元及自有资金,通过对北人能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等方式出资,由该全资子公司购买公司体系内储能产品,并于浙江省大型工业园区或商业综合体等区域投资建设综合能源管理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持有和运营工商业侧储能资产获取收益。
该项目由台州能盈一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一号”)向北人绿能采购储能设备形成固定资产投资。2023年至2024年期间,台州一号累计投资储能设备83台,该等设备均以长期持有为目的,计入固定资产核算。2024年度台州一号共撤回储能柜24台,报告期末,公司对撤柜项目前期投入的EPC及渠道费用进行了固定资产清理,撤回的储能柜设备价值仍计入固定资产核算。鉴于此,前述存货及其金额不包含该部分储能资产。
2、半成品:
报告期末,半成品余额为91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9.42万元,增幅56.64%。该增长主要系储能业务半成品储备增加所致。
公司为支持后续大型储能系统项目的承接,报告期内进行了大型储能设备所需PACK模组的生产,形成储备。报告期末公司已对账面半成品计提减值准备309.75万元。
综上所述,2024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半成品余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自持运营储能电站资产规模扩大、EMC中止运营后撤回的储能柜转入库存尚未出售,以及半成品PACK模组储备增加所致,具有业务合理性。
(2)列示从终端客户撤回储能资产存放地点、资产金额、减值计提金额及占比,结合其二次销售可能性、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2024年储能资产撤回情况列示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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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以自持运营待后续出表为目的,列为存货核算的储能资产累计撤回167台,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对外销售36台,剩余131台存放于北人绿能厂区。
另:台州一号以长期持有为目的,列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储能资产2024年累计撤回24台,截至报告期末均未二次投放至新项目,该部分储能设备存放于北人绿能厂区由其代为保管。
(二)减值计提说明
北人绿能2024年下半年共计完成长库龄库存柜(含撤柜)销售56台,去除配件及渠道费的影响,储能柜货值为819.64万元,折合单价为0.68元/Wh,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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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末参考在手订单的合同单价以及2024年的销售情况,按照单位售价0.68元/Wh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针对上述撤回储能柜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584.77万元,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比例为25.98%。该跌价准备系基于二次销售单价审慎计提,跌价计提充分、合理。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存货余额明细表,了解公司各期末的存货构成情况,访谈了解存货余额波动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2、获取储能柜撤柜清单,了解撤柜数量、金额、存放地点等信息;
3、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复核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4、对撤柜储能柜执行盘点程序,观察实物状态,并访谈公司相关生产销售人员,确认其能否再次对外销售;
5、获取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期后销售订单,检查合同售价、付款条件等信息,并对期后销售发票、出库单、付款凭证进行查验,复核减值计提准确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库存商品、半成品较上年大幅增长系为公司为开展储能业务,持有的相关存货增加,同时2024年度公司将部分已投入运营的储能设备提前撤柜,已完成撤柜但尚未对外出售的储能设备形成库存商品增加。上述变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2、公司减值计提金额系基于二次销售单价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