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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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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5-05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身经营需要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42,306,300股减少至34,7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694,408,089股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06,300股,占前次简式权益报告签署日(2024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769,205,771股的5.50%。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4,797,682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9.72%,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69,205,771股减少为694,408,089股,注册资本将由769,205,771元减少为694,408,08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3)。2024年9月19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即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后,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6.09%。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期间,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26,300股;2025年7月17日,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期间,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9,600股。综上,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共7,5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7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5.00%。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AAG64

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管理人名称: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13326XG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7日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结构: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后,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3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东明珠

股票代码:600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股份变动性质:比例被动增加与股份减持,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7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AAG64

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管理人名称: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13326XG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7日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结构: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单一委托人基本情况

姓名:潘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60002************

职务:法定代表人

长期居住地:深圳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需要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416,12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44,0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2,0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06,300股,占前次简式权益报告签署日(2024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769,205,771股的5.5%。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3年9月8日至 2024年6月11日期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4,797,682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9.72%,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69,205,771股减少为694,408,089股,注册资本将由769,205,771元减少为694,408,08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9)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3)。2024年9月19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即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后,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6.09%。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期间,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26,300股;2025年7月17日,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期间,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9,600股。综上,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共7,5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7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5.00%。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当时总股本769,205,771股的5.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2,306,300股减少至34,720,400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数694,408,089股的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共7,5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694,408,089股的1.09%。除上述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5年7月2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1.地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753-332728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