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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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表外,《公司章程》全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并对引用前文条款的编号等序号进行相应调整。仅涉及前述“股东会”表述及编号调整的条款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二、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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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5个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基于上述情况,对应修订《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席惠明先生、曹敏伟先生、缪春晓先生、李嘉俊先生、谈劭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席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曹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缪春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李嘉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谈劭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春景先生、刘和先生、万梁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张春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刘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万梁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4年度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基于上述情况,对应修订《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0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9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贺爱雅,于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6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近三年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8家;近三年复核报告数量3家。
(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