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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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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
进展公告

2025-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5-057

关于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1日、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本次授信额度预计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同时,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的业务发展,保障其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2025年度公司拟为重庆惠程未来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授信担保、新增授信担保及存量续贷或展期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二)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8,56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及新增授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万元,由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豪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琛投资”)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的4套房产和4处地下车位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抵押合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乙方(保证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债务本金数额:1,500万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5.保证责任:乙方对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既可向债务人求偿,也可直接向乙方求偿。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当债务人发生欠息或主债务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而没有清偿的,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开立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银行账户上扣收欠息和已到期债务本金,或将保证担保债权与乙方对甲方(含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的任何债权相抵销。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权利,并自愿放弃一切抗辩理由(含主合同债务人对甲方的抵销权、撤销权等一切抗辩理由)。

6.保证期间:

(1)从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含甲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保证期间内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乙方(保证人):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债务本金数额:1,500万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5.保证责任:乙方对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既可向债务人求偿,也可直接向乙方求偿。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当债务人发生欠息或主债务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而没有清偿的,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开立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银行账户上扣收欠息和已到期债务本金,或将保证担保债权与乙方对甲方(含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的任何债权相抵销。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权利,并自愿放弃一切抗辩理由(含主合同债务人对甲方的抵销权、撤销权等一切抗辩理由)。

6.保证期间:

(1)从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含甲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保证期间内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三)《抵押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抵押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乙方(抵押人):豪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抵押财产情况:豪琛投资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的4套房产和4处地下车位提供抵押担保。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管抵押物的费用、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债务本金数额为1,500万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17,8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13,26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41.87%,公司对重庆惠程未来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200万元。

2.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986.89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36.8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实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绿发城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560万元,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后,担保发生额为12,46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1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5-058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已于2025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远鹏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重庆峰极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极智能”)30%股权,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峰极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仍持有峰极智能21.7241%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价值以2025年5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峰极智能股东全部权益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55.00万元,评估价值为1,419.17万元,公司拟定的转让峰极智能30%股权对应的首次挂牌底价为510万元,最终以实际成交情况为准。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能否成交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5-059

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能否成交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重庆峰极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极智能”)30%股权,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峰极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仍持有峰极智能21.7241%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价值以2025年5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峰极智能股东全部权益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55.00万元,评估价值为1,419.17万元,公司拟定的转让峰极智能30%股权对应的首次挂牌底价为510万元,最终以实际成交情况为准。

2.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及成交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暂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3.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经确认,峰极智能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届时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峰极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7MA60N95343

法定代表人:郑远康

注册资本:2,9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6日

营业期限:2019年12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92号(52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利情报收集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转让前):

单位:万元

3.主要财务数据

峰极智能2024年度、2025年1-5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

4.其他情况说明

(1)经查询,峰极智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经核查,峰极智能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受限的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诉讼纠纷,峰极智能银行账户实际被司法冻结302.69元。

(3)公司不存在为峰极智能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形;峰极智能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峰极智能与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重庆汇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峰极智能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2025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重庆峰极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重庆汇丰评报字(2025)第55141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如下:峰极智能股东全部权益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55.00万元,评估价值为1,419.17万元,评估增值864.16 万元,增值率155.70%。

本次交易以评估结论为基础,拟定的转让峰极智能30%股权对应的首次挂牌底价为510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实际挂牌成交价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本次公开挂牌完成、受让方确定并满足所有生效条件后,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事项。

七、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供求因素影响,峰极智能经营情况持续承压,本次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峰极智能30%股权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峰极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仍持有峰极智能21.7241%股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能否成交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重庆峰极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