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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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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5-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4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7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7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相关规定,依据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至激励对象缴款期间,原16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最终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名调整为14名,公司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2万股调整为27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5年6月26日

(二)授予价格:6.10元/股

(三)授予人数:14人

(四)授予数量:27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说明:公司总股本为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530,604,346股,含暂未实施注销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且授予日和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为12个月。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1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16-00002号),截至2025年7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1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70万股股票的行权股价款合计人民币16,470,000.00元,其中本次新增股份计入股本人民币2,7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770,000.00元。所有行权股价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截至2025年7月1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3,304,346.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533,304,346.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万股已于2025年7月22日完成过户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说明:公司变动前股本为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530,604,346股,含暂未实施注销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48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利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4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部分表述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2)《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股票”改为“股份”、“种类”改为“类别”、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附件全文。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5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4日收到董事盛肖先生的辞职报告书,盛肖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郭旭东先生具备董事候选人资格及相关经验,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旭东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简历:

郭旭东 男,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基础工程机械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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