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债券代码:250052 债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7月18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的担保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本次修订后: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视传媒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为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院投资公司)为偿还前期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拟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净月支行借款4,8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为一年期LPR+250BP(现为5.5%),公司为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影院投资公司收费权经营收入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视传媒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大做强政企业务板块,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两笔,共计5,000万元,期限1年(单笔不超过6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视传媒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8日
至2025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18楼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25年8月1日。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含13.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本次债券无异议的函后,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以一次或分期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有息债务及公司到期债券等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承销方式、挂牌转让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债券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七)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时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九)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并已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方式、偿债保障措施、挂牌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发行债券必要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事宜,就完成债券发行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三)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执行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或上市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情况。公司面对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逐项核对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
(二)关于修订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的修订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关于修订〈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院投资公司)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影院投资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4,800万元提供担保;拟为信息服务公司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5,000万元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3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影院投资公司和信息服务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偿还前期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影院投资公司拟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净月支行借款两笔,合计4,8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一年期LPR+250BP(现为5.5%),公司为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影院投资公司收费权经营收入质押担保。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大做强政企业务板块,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信息服务公司拟向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两笔,共计5,000万元,期限1年(单笔不超过6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影院投资公司银行借款人民币4,800万元提供担保和为信息服务公司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5,000万元提供担保。因两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该笔担保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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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08043F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9日
注册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学路1555号迅驰广场5层
法定代表人:胡延峰
注册资本:3,883.84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电影放映;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演出场所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等。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影院投资公司资产总额为24,488.44万元,负债总额为20,479.55万元,净资产为4,008.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63%;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59.20万元,净利润-711.2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影院投资公司资产总额为22,306.67万元,负债总额为19,799.66万元,净资产为2,507.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76%;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3,790.87 万元,净利润-370.6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名称: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28124M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注册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云友路以北,川渝环球贸易中心以东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701号(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郑鹏思
注册资本:7,696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呼叫中心;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影发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等。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息服务公司资产总额为68,332.35万元,负债总额为55,968.60万元,净资产为12,363.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91%;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43.10万元,净利润25.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信息服务公司资产总额为57,022.39万元,负债总额为41,335.61万元,净资产为15,686.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49%;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21,609.52万元,净利润3,323.0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签署人:
债权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净月支行
债务人: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3.本金数额:合计人民币4,800万元。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公司为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影院投资公司收费权经营收入质押担保。
(二)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签署人:
债权人:吉林银行长春分行
债务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3.本金数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本金,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两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两家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较好信誉,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3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债券代码:250052 债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披露了《吉视传媒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5-00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鉴于本次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的担保方式进行调整。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由“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修改为“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视传媒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临2025-021)。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3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8日 14时00分
召开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18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8日
至2025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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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19)。《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于2025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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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5年8月7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一4:00到公司20楼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431-88789022,传真0431-88789990。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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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