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冯晟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晶、丁宇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顾永明同志(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顾永明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顾永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5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师职称。2008年3月至今在荣晟环保从事电仪工作,历任电仪班长、电仪主管、设备部副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设备部经理兼职工代表董事。
顾永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3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冯晟宇董事长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冯晟宇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雪梅女士、蔡明灯先生、张云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由会计专业人士王雪梅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