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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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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1版)

2025-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2、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数量为214件,合计金额32,554.54万元。其中涉案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重要未决案件如下:

3、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数量为980件,总共81,405.38万元。其中涉案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重要未决案件具体如下:

4、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数量为605件,合计金额108,090.69万元。其中涉案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重要未决案件具体如下:

二、结合相关案件进展,列示截至期末相关诉讼的会计处理情况及其依据,说明相关负债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上述未决案件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应用指南,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相关诉讼负债在诉讼发生前后,公司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合理充分计入负债。截至期末,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中未确认预计负债的案件主要是上海中建孚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理由如下:本案件已经开庭但尚未判决。公司认为,本建设工程合同系工程质量纠纷,根据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该工程质量系由施工不规范导致,本公司系产品的提供方而非工程施工方,因施工导致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工程施工方承担,公司不应承担施工责任,因此不构成公司需要承担的现时义务。同时,工程质量纠纷案件责任方最终在修复、赔偿损失、扣减工程款中承担何种责任尚未确定,因此该义务的金额尚不能可靠计量。

综上所述,公司对截至期末未决诉讼已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三、核实前述诉讼/仲裁事项是否达到应当以临时公告披露的标准,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前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单件涉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的案件共两件,分别是:

1.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财招商”)起诉公司及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2025年5月因公司及子公司与中财招商保理合同纠纷,中财招商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江苏巴德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德富”)起诉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借款及利息相关案件。2025年5月因巴德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被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详见《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公告编号:2025-033));巴德富后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相关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除上述已披露的单笔案件,12个月内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的案件,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重大诉讼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2023-044、2024-00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以及定期报告。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说明上述诉讼对公司后续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上述诉讼仲裁案件中,部分案件申请法院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等诉讼保全措施,对公司部分账户及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如果公司最终败诉,将导致公司资金流出,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公司资产可能面临资产拍卖等强制执行,公司可能被限制高消费,甚至成为失信主体,对公司正常经营及商誉构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后续重大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并查阅公司诉讼清单台账及相关案件的起诉书、答辩状、应诉通知等文件;

2、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企查查(https://www.qcc.com)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络公开信息,核查了公司诉讼情况及案件进展情况;

3、取得并查阅公司相关诉讼的执行情况、支付凭证和账务处理明细等资料,核查相关负债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负债计提是合理和充分的。

问题六、关于偿债能力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9.35%,较期初增加6.51个百分点。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仅5.83亿元,远低于短期借款余额16.92亿元。公司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6.34亿元,亦大幅低于流动负债43.19亿元。此外,临时公告显示,公司与杭州影匠的借款合同已于2025年5月7日到期,公司未能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公司2025年4月16日向中财招商申请保理融资1.5亿元,但未按照约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触发违约情形,中财招商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归还保理融资款。

请公司:(1)结合所处行业环境、自身经营情况,说明资产负债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公司2024年以来发生的有息债务逾期被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情况及进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拟采取的应对措施;(3)全面梳理截至目前已逾期未支付的其他债务具体情况,包括债务款项的形成时间、原因、金额、债权人、付款约定、报告期内的支付情况等,并梳理其他债务是否约定了加速清偿或交叉违约条款及其触发情况;(4)补充披露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情况,包括形成原因、资金用途、到期日期、偿还或展期安排等,并结合日常营运资金周转、融资能力、偿债安排和资产变现安排等,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偿债能力、流动性风险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所处行业环境、自身经营情况,说明资产负债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末、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35%、72.84%,呈现上升趋势,公司主要资产、负债科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1、受净利润亏损影响。受市场下行带来的终端需求下降,导致营收下滑,固定成本高企,市场竞争加剧致使产品价格下降等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亏损32,928.50万元。

2、受资产减值影响。由于应收账款回款难度增加,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963.07万元,同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19.23万元。

3、受负债增加影响。2024年,公司负债总额同比增加36,587.5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同比增加61,492.5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比较如下:

公司与三棵树在产品、渠道、销售模式、市场等方面最为接近,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负债占比与三棵树较为接近,资产负债率上升趋势基本与行业状况相符。

二、补充披露公司 2024 年以来发生的有息债务逾期被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情况及进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2024 年以来发生的有息债务逾期被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情况及进展。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系公司当前短期流动性困难所致,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化解债务:

1、多渠道加大应收回款力度。

2、通过出租、出售、以物抵债等方式盘活非生产性资产,增强资金流动性。

3、积极与债权人保持良好沟通,尽快达成双方认可的债务化解方案。

三、全面梳理截至目前已逾期未支付的其他债务具体情况,包括债务款项的形成时间、原因、金额、债权人、付款约定、报告期内的支付情况等,并梳理其他债务是否约定了加速清偿或交叉违约条款及其触发情况。

公司已逾期未支付的其他债务金额68,502.43万元,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的款项、到期商票未兑付的款项、合同中有明确付款期限约定且满足付款条件的款项、有明确付款期限且已到达财务付款节点的款项等。相关债务均不涉及加速清偿或交叉违约条款及其触发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债务中,供应商逾期金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部分逾期债务尚未确定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四、补充披露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情况,包括形成原因、资金用途、到期日期、偿还或展期安排等,并结合日常营运资金周转、融资能力、偿债安排和资产变现安排等,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共计156,492.81万元,主要为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固定资产投资。

公司目前存续5,000.00万元及以上的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下行,终端需求疲软,公司新建工厂投资大,应收账款金额大,对公司整体资金面造成一定冲击。2022年以来公司多措并举,有息负债逐年下降,累计下降金额13.66亿元。目前短期偿债风险总体可控:

1、偿债安排方面,对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金融负债已与主要金融机构通过无还本续借、借新还旧、贷款重组等方式完成展期71,203万元,对其他未到期贷款也将逐步与金融机构协商展期。对非金融负债公司积极与债权方沟通协商,通过新老划断、以物抵债、延长账期、分期还款等方式有序化解。

2、营运资金方面,公司通过多渠道加大应收款项回款力度,2025年第一季度回款额2.95亿元,月均回款0.98亿元,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各基建项目已暂停后续投资,不会新增大额资金投入。同时公司已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严控非必要成本费用支出。公司积极改善经营能力,提升综合盈利水平,通过管理效率提升和资金结构优化,稳步增强现金流,降低财务风险。

3、资产变现方面,公司已制定资产处置计划,通过出售、出租、资产抵债等方式盘活非生产性资产。对于车位等零散资产,通过资产组合形式整体出售。对易于出租的资产,在保障租金收益的同时做好出售准备,目前公司名下一宗商业用地已签署出售协议,处于出租状态的资产年租金收益约3,500万元。2025年,公司已完成或已签约的以物抵债及资产变现合计金额约1.4亿元。

4、融资工作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合作,持续拓展融资渠道,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测试和评价管理层与筹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复核贷款的相关依据,包括借款合同、授信合同、融资台账、抵押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结合贷款的授信额度,评价公司账面资金的流动情况;

3、了解公司期后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结合负债的还款到期日、期后还款和续期情况,评价其偿债能力;

4、对公司管理层访谈,详细了解公司未来经营规划、评估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分析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5、复核相关审计程序,确认已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相关要求实施了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关于资产负债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针对有息债务逾期及下属子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说明,关于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的说明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我们没有发现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或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2024年财务报表时采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

问题七、关于受限资产

年报显示,公司受限资产总额19.55亿元,高于公司期末净资产规模。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无形资产合计受限13.47亿元,受限原因为借款抵押。公司货币资金因票据保证金受限金额2.62亿元,因账户冻结资金受限0.82亿元。此外,临时公告显示,公司回购账户所持全部790.30万股股票已于2025年5月被诉讼冻结。

请公司:(1)列示报告期末受限资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受限原因、受限时间、资金用途、预计解除受限期限等,核实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方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2)结合受限资产相关债务的逾期情况、债权人是否采取资产强制处置程序,以及目前公司的资产结构、资金情况和经营情况等,说明上述资产受限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是否造成不利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报告期末受限资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受限原因、受限时间、资金用途、预计解除受限期限等,核实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方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195,503.39万元,部分资产因同时受到多重因素受限,解除受限期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方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二、结合受限资产相关债务的逾期情况、债权人是否采取资产强制处置程序,以及目前公司的资产结构、资金情况和经营情况等,说明上述资产受限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是否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获悉受限资产相关债务逾期情况如下:

注:部分逾期债务尚未确定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三、结合受限资产相关债务的逾期情况、债权人是否采取资产强制处置程序,以及目前公司的资产结构、资金情况和经营情况等,说明上述资产受限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是否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上述资产受限原因主要是为融资业务提供抵质押,以及被诉讼冻结。为融资业务提供抵质押而受限的资产,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诉讼冻结受限的资金,影响公司正常资金调度,但目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尚未受限;因诉讼导致的其他资产受限,目前尚未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资产尚未发生被司法拍卖情形。

公司目前已获悉受限资产对应债务逾期金额为69,608.63万元,其中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借款通过无还本续借、借新还旧、贷款重组等方式协商展期,对其他债务积极与债权方沟通协商,通过新老划断、以物抵债、延长账期、分期还款等方式有序化解,同时公司采取强化销售回款、盘活非生产性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等工作,妥善处理逾期债务。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银行承兑协议、保函协议等致使货币资金受限的合同;检查银行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等;

2、向银行函证确认受限货币资金、借款、抵押和质押情况;

3、查询了公司主体案件诉讼信息,检查所涉及资产保全及执行情况;

4、获取公司质押担保清单,核查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方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方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的说明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