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7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2025-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秦立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495,850股减少至4,239,4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由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6.48%降至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股东秦立罡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秦立罡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56,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秦立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495,850股变动至4,239,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48%减少至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5日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依科技

股票代码:688071

信息披露义务人:秦立罡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领袖之都西区13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7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已公告的减持计划 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秦立罡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71,846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其中,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47,8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23,94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减持或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49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239,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秦立罡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56,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秦立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495,850股变动至4,239,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48%减少至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2,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除上述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秦立罡(签字):

签署日期: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秦立罡(签字):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