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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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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4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在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公司董事长孙京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ESG)委员会现由4名委员组成,包括孙京、李海金、徐文、杨亦可。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由4名委员组成,包括金野、孙京、雷世文、李明高。

现补选马海全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ESG)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4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孙京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李海金、刘永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静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国卫通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已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王浩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卫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发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卫通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航天科技集团的通知,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因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航天科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144,881,326股变为3,097,755,762股,持股比例由74.45%变为73.33%。航天科技集团一致行动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及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故航天科技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548,143,850变为3,501,018,286股,合计持股比例由83.99%减少至82.88%,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变动比例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有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系航天科技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航天科技集团持股被动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