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8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材料,董事会认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春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选举方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修订后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事项推动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修订后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9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修订后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培良先生、副总经理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陈培良先生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培良先生、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专注于研发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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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陈培良先生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培良先生、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陈培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培良先生的辞职未造成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补选工作。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并专注于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培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430.02万股公司股票;杨立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801.06万股公司股票;曹建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88.81万股公司股票;曹育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13.31万股公司股票。
辞职后,陈培良先生、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承诺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陈培良先生、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培良先生、杨立功先生、曹建忠先生和曹育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1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
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与会员工一致同意选举陈培良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培良先生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培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430.02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培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二、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春先生(简历后附)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春先生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2.51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春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方敏先生(简历后附)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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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培良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浙江大学讲师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0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时创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时创能源董事、副总经理。
2、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春先生,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23年12月,历任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工艺主管、工艺经理、研发高级经理、运营总监兼销售负责人;2023年12月至今,任时创能源电池事业部负责人。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
方敏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2月,任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高级采购经理;2009年2月至2018年5月,历任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重点客户经理、区域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时创有限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时创能源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将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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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