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5-03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会议出席董事13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洛德汇智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将洛德汇智基金的存续期延长五年至2030年8月3日。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授权本公司经营层处理相关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现代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交通公司”)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现代交通公司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由现代交通公司为广靖锡澄公司所辖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项目XYK-321标段提供交安设施施工服务;并批准广靖锡澄公司(委托方)与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受托方)及现代交通公司(承包方)签署三方协议,协议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98万元,其中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超过人民币2,473.5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824.5万元;并授权执行董事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现代蜀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蜀宁公司”)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现代蜀宁公司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并批准广靖锡澄公司(委托方)与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受托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联合体牵头人)及现代蜀宁公司(承包方、联合体成员)就广靖锡澄公司所辖京沪高速公路广陵至靖江段扩建工程项目GJK-1标段的建造服务签署协议,协议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协议涉及与现代蜀宁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95万元,其中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795万元;并授权执行董事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信息公司”)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就机电系统基础设施综合维护项目与高速信息公司签署协议,由高速信息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协议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9.3万元。其中: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119.3万元。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二)-(四)关联交易事项中,交易对手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联系人,关联/关连董事陈云江先生、王颖健先生、谢蒙萌女士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投票。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属一般商业条款,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第(三)、(四)项关联交易,由于关联方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实施单位,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披露;第(二)项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14A.81条所合并计算之第14.07条,上述第(二)、(三)项持续关连交易适用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只须符合公告规定,无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上述交易亦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5 至14A.59条年度审核的规定。上述第(四)项日常关连交易年度上限最高金额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的所有百分比率均低于0.1%,交易无需符合披露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5-03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本公司2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世威先生主持。
(二)会议通知及材料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会议应到监事5人,会议实际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洛德汇智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现代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江苏现代蜀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5-03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德汇智基金延长存续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参与投资南京洛德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德汇智基金”)。有关详细内容请见临2020-032公告。
2020年7月 24日,宁沪投资公司、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洛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共同发起设立洛德汇智基金,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基金存续期不低于五年,包括投资期、延长期(如有)及退出期,投资期限预计不超过基金成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日,退出期限预计不超过基金成立日起满六十个月之日,经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审议通过后投资期可延长一年进入投资延长期。有关详细内容请见临2020-045公告。
二、基金延期情况
洛德汇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向洛德汇智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已收回资金人民币13,886.15万元。洛德汇智基金共滚动投资了10个项目,目前实现了4个项目退出,仍有6个存续项目未退出。
洛德汇智基金原存续期将于2025年 8 月3日届满,鉴于部分已投资项目未完全退出,为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和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实现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经各投资人商定,拟延长存续期至2030年8月3日。
本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所持洛德汇智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上述展期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基金延期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是基于对行业市场环境和投资项目情况的综合研判,符合投资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本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由于本基金投资项目均不同程度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基金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者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持续跟踪并有效地推动项目后续运作,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