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池等,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额度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9亿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9亿元。
三、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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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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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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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债权本金:3.9亿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
七、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3,9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52,827.34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88,5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47.8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65,307.3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8,538.25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1,521.6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0.74%。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九、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4、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