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5-067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2亿元;公司拟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卧龙控股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多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同时,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有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希全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新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70)。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5-068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2亿元;公司拟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卧龙控股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黎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5-069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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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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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进出口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2亿元;公司拟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卧龙控股将为本次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卧龙控股为关联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王希全、关联监事黎明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鉴于卧龙控股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卧龙控股对本次担保做出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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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卧龙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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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卧龙控股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多年来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对其担保有利于互利发展;同时,为确保公司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担保合同风险,卧龙控股拟以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卧龙控股多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发展,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融资的担保单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同时,卧龙控股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良好,有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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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5-070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 555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
至2025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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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王希全等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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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
(四)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附上述所列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贞瑾 联系电话:0575-89289212
电子邮箱:wolong600173@wolong.com 联系传真:0575-89289220
(二)其他说明: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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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