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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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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孙建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述变更情况,对《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废止《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监事会履职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15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5日

至2025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00已经公司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

联系电话:0574-88983667

传真:0574-88868969

联系人:吕蒙、黄雅青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