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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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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实质保持不变,原各条款涉及序号的变动相应顺延。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5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选非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控股股东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汤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增选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颖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颖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汤琦先生、黄颖女士简历

汤琦,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4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职称,山东省“齐鲁金融英才”,注册黄金投资分析师。曾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8--2013年驻莱州参加公司对莱州区域黄金矿山的资源整合工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小组办公室成员,山东黄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深改办主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现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战略规划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汤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黄颖,女,1975年出生,武汉大学国际法法学学士,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法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硕士。曾任AIAL上海万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Baker & Mckenzie) 法务,Jones Day 上海(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法务,AIG美亚保险中国区合规专员,DLA 欧华(香港)律师事务所法务,深圳市中诚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创始人、执行董事、合规负责人,深圳雪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经理,现任海南华策信诺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规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黄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6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请

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需要,同意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上市事宜,考虑到毕马威香港在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且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审计机构相关资料,对毕马威香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毕马威香港具备相关执业资质,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香港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7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订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并与经修订的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衔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等事宜。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的,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或其附件中(如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8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颖作为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黄颖

202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9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颖为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