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7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4、以上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优

电 话:0516-88920479

传 真:0516-88923712

邮箱地址:lfshdmb@jslanfeng.com

通讯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蓝丰生化证券部

邮 编:221400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13;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 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5-020)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另有4名2024年激励计划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将前述按规定不得解除限售的共计19,716,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75,280,278股变更为355,563,97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75,280,278元变更为355,563,978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3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证券部

联系人:王优

联系电话:0516-88920479

邮箱:lfshdmb@jslanfeng.com

邮编:221400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33,58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95%的股东海南闻勤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一闻勤顺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南闻勤”)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95,58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1%,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闻勤发送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海南闻勤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一闻勤顺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海南闻勤持有本公司股份33,58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公开竞价买入;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95,58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1%,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海南闻勤于2023年9月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公司原股东王宇持有的公司33,61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分别2023年9月13日、9月2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6.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执行,因此,原股东王宇对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由股东海南闻勤继续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将导致海南闻勤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海南闻勤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