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3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情况
2025年6月20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余其波先生申请辞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王璞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王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前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补选前:余德忠(董事长、主任委员)、李军(董事、委员)、史建庄(独立董事、委员)、赵剑英(独立董事、委员)
补选后:余德忠(董事长、主任委员)、李军(董事、委员)、王璞(董事、委员)、史建庄(独立董事、委员)、赵剑英(独立董事、委员)
三、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3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河南省电力供应稳定性,助推公司装机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发展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拟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豫能控股(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出资比例分别为70%、30%,主要负责推进豫能台前2×1000MW煤电项目前期工作和新能源资源开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豫能控股(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濮阳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公司持股70%,豫能新能源持股30%;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承担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及建设后的发电生产经营;发电、售电;与电力相关的节能、石膏、灰渣综合利用;热力生产和销售;原材料及燃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开发和贸易;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经营;新能源开发和经营;电力设备安装、检修和试验;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租赁,工业废水、污水处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循环冷却水、除盐水的生产销售;工业盐销售;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水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水资源开发及节约利用;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新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新能源产品设计;新能源项目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设董事会,共5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共3人,由公司董事担任。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能。
公司设总经理1名,经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人,经董事会聘任。
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3.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及其他途径查询,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豫能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主要负责推进豫能台前2×1000MW煤电项目前期工作和新能源资源开发,是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公司向一流综合能源企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智慧能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3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15至15:00。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德忠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共计970人,代表股份959,486,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8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943,700,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5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69人,代表股份15,785,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346%。
(八)出席会议的还有:董事李军、贾伟东,独立董事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董事候选人王璞委托人魏强龙,监事韩献会、毕瑞婕,副总经理刘中显、郝笑辰,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恰、刘冰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609,708股,反对2,462,700股,弃权413,9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002%、0.2567%和0.043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09,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771%;反对2,46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09%;弃权4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617,708股,反对2,446,700股,弃权421,9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010%、0.2550%和0.044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7,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278%;反对2,4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95%;弃权4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6,092,608股,反对2,815,400股,弃权578,3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463%、0.2934%和0.06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391,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013%;反对2,8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52%;弃权5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恰、刘冰洁
(三)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3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5年7月29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李军、贾伟东、王璞和独立董事史建庄、叶建华、赵剑英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王璞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监事韩献会、毕瑞婕,副总经理刘中显、郝笑辰,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河南省电力供应稳定性,助推公司装机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发展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控股子公司豫能控股(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出资比例分别为70%、30%。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王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董事及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3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23年9月25日,交易商协会核发《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420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二、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情况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下属企业营运资金。
本期超短融发行的有关文件详情,已在上海清算所(网址:http://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网址:http://www.chinamoney.com.cn)上刊发。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3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乡村振兴)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以下简称“本期超短融”)的发行。本期超短融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210天,票面利率为1.9%,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
鉴于本期超短融将于2025年8月7日到期兑付,为保证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超短融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5豫能控SCP001(乡村振兴)
4.债券代码:012580093
5.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6.债券期限:210天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1.9%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9.到期兑付日:2025年8月7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皓旸
电话:0371-69515538
2.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钰迪
联系方式:0371-89989707
3.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8682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