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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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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公告编号:2025-65

债券代码:133306、133333 债券简称:22康佳03、22康佳05

133759、133782 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副主席(主持工作)周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的基础,议案一《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表决通过是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邬建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已任期届满,会议决定董事局提名邬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曹士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已任期届满,会议决定董事局提名曹士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余惠良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已任期届满,会议决定董事局提名余惠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宋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已任期届满,会议决定董事局提名宋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改为由9名董事组成,是本议案增选董事的基础,议案一《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表决通过是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孙永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已任期届满,会议决定董事局提名孙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改为由9名董事组成,是本议案增选董事的基础,议案一《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表决通过是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已任期届满,会议决定董事局提名李中先生、潘昭国先生、刘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潘昭国先生、刘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中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此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公告编号:2025-64

债券代码:133306、133333 债券简称:22康佳03、22康佳05

133759、133782 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第十届董事局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邬建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曹士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余惠良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宋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孙永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局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并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邬建军先生、曹士平先生、余惠良先生、宋清先生、孙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选聘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并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拟提名李中先生、潘昭国先生、刘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潘昭国先生系会计专业人士。潘昭国先生、刘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中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会议,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完成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董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十届董事局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邬建军先生,男,汉族,1971年出生,持有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邬建军先生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曹士平先生,男,汉族,1978年出生,持有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康佳集团多媒体锦州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多媒体事业部客户合作部总经理,多媒体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多媒体事业本部副总经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多媒体事业本部总经理,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康佳集团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首席执行官、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曹士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余惠良先生,男,汉族,1981年出生,持有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质。曾任华润集团财务部高级经理、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余惠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宋清先生,男,汉族,1965年出生,持有安徽中医学院中药专业医学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健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单元兼职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宋清先生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孙永强先生,男,蒙古族,1970年出生,持有大连理工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人力资源官,海南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挂职)等职务。现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单元专职外部董事,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五丰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孙永强先生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中先生,男,汉族,1968年出生,持有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原经贸部下属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塑料公司进口部和国内销售部副经理,美国菲利普·莫里斯集团亚太总部大中华区总裁助理,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康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现任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康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李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潘昭国先生,男,汉族,1962年出生,持有香港城市大学国际会计学硕士学位和英国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为澳洲会计师公会之资深注册会计师、特许公司治理公会、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资深会员及加拿大矿业、冶金及石油协会会员。曾任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宏华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远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船海洋与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及公司秘书,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川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及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潘昭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坚先生,男,汉族,1966年出生,持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编辑,中华工商时报编辑,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经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山东经济观察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经济观察报》社长、总编辑,康佳集团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5-66

债券代码:133306、133333 债券简称:22康佳03、22康佳05

133759、133782 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提案1《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表决通过是提案2、6、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宋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孙永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4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8日。B股股东应在2025年8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1.00代表提案1,2.00代表提案2,并以此类推。

提案《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要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8.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本次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的基础,因此提案1表决通过是提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因提案1本次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将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7名董事组成变更为由9名董事组成,因此提案1表决通过是提案6、7《关于选举宋清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孙永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9:00起至8月14日下午2:3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或在选举票数对应的相应空格中填写投票数;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公告编号:2025-58

债券代码:133306、133333 债券简称:22康佳03、22康佳05

133759、133782 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李中 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 李中 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李中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公告编号:2025-62

债券代码:133306、133333 债券简称:22康佳03、22康佳05

133759、133782 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刘坚 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 刘坚 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 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公告编号:2025-60

债券代码:133306、133333 债券简称:22康佳03、22康佳05

133759、133782 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潘昭国 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 潘昭国 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 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 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 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 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 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下转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