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3人,可行权股份数量为
921,873份,行权价格为 16.04元/份(调整后),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3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32,965股。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8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年8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35.9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7、2024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2,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41、1000000742、10000007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5年5月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9,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35,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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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7月26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7月25日届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8月9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8月8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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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和解除限售。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第一个限售期可行权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和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29.94%,公司拟为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921,873份;并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32,965股。
以上激励对象获授的本批次中不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6日
2、行权数量:921,873份
3、行权人数:113人
4、行权价格:16.04元/份(调整后)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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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6日
2、解除限售数量:432,965股
3、解除限售人数:13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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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2)对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解除限售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113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921,873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3名,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32,965股。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权或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由董事长王强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或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6.04元/股,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1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姜世毅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是对应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等情形,公司需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激励对象已触发上述回购情形,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中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相关员工所持有的1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83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因公司/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行权的31,527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姜世毅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和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921,873份;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32,965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姜世毅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一)行权期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二)可行权数量:921,873份
(三)可行权人数:113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16.04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6年7月24日,实际行权起始日根据后续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时间确定。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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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已剔除不符合行权条件的人员。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九)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姜世毅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或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6.04元/股,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17元/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是对应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等情形,公司需对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激励对象已触发上述回购情形,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中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相关员工所持有的1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83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因公司/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行权的31,527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回购及回购注销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和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921,873份;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32,965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权或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8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年8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35.9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7、2024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2,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41、1000000742、10000007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35,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及事由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64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7,050,880.00元。2025年5月30日,公司正式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此次利润分配事项。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16.68-0.64=16.04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9.81-0.64=9.17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835股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9.17元/股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43,527份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8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年8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35.9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7、2024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2,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41、1000000742、10000007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5年5月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9,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35,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是对应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等情形,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需对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1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因公司/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第一个股票期权行权期所对应的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在公司层面未完全达标,且9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上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上述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不符合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因此公司需对此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此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限制性股票总计需回购注销835股,股票期权总计需注销31,527份。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35股,注销股票期权43,527份,最终以本次办理相关手续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为9.17元/股。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7,656.95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回购及回购注销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