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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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最终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2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任的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传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陈传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陈传勋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传勋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7年5月1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传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传勋先生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离任董事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
陈传勋先生在任职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传勋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陈传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陈传勋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陈传勋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附件:陈传勋先生简历
陈传勋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92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河南省王贡酒业有限公司会计。
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行政部经理。
2018年10月至今,任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12月至今,任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传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2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912,345,791.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14,036.8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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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除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将“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存在设备更新换代升级较快,行业发展趋势波动及客户需求不断变动等情况,公司综合考虑未来长期保持设备先进性和行业发展动态,秉持审慎原则,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除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未改变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除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不涉及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除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不涉及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2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量钻石”)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912,345,791.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14,036.8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
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马棚街道)华山路与通港路交叉口西北角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力量”)作为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扬州作为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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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新增的实施主体扬州力量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与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扬州地处长三角,地理位置优越,距上海、南京、杭州均在2小时高铁圈内,可辐射全国主要珠宝消费市场之一。另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更好的融入长三角超精密制造与半导体材料产业集群,显著拉近与下游客户的距离,大幅缩短产品物流时间。同时,靠近市场便于提供更及时的技术响应、定制化服务、样品递送,增强与客户合作深度与满意度,客户响应速度与服务能力的提升,还将提高公司与下游客户的粘性,助力公司持续发展。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3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5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名,通讯出席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中“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除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未改变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董事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其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累积投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独董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张珂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故提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3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啸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除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不涉及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30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珂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原因,孟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孟浩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张珂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张珂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0-7516686
传真:0370-6021170
邮箱:zhengquan@lldia.com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丹阳大道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附件:张珂女士简历
张珂:女,199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法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张珂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上接1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