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33 证券简称:星球石墨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41 转债简称:星球转债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华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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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3,769,46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0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3,269,462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淑娟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志城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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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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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晶、王利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33 证券简称:星球石墨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8041 转债简称:星球转债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星球转债”2025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球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14:30在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华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淑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受托管理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560,89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共计56,089,000元,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9.05%。
三、会议审议事项与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52,89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额的98.57%;反对票8,00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额的1.43%;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额的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金晶、王利利。
2、律师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33 证券简称:星球石墨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41 转债简称:星球转债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球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0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年8月15日
● 回售期内“星球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0.0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星球转债”。截至目前,“星球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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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星球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星球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星球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星球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公司将于2025年7月31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星球转债”第二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4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转债除息日为2025年7月31日,可转债兑息日为2025年7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星球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星球转债”第三年(2025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的票面利率1.00%,计息天数为6天(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5日),利息为100*1.00%*6/365≈0.02元人民币/张,即回售价格为100.02元人民币/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星球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星球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41”,转债简称为“星球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
(四)回售价格:100.0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星球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8月15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星球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星球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星球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0.0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星球转债”。截至目前,“星球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3-69880509
特此公告。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