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5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22项公司治理制度,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相应废止。新修订和制定后的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辉先生、李景亮先生、罗剑超先生、尹效华先生、方亮先生、刘玉敏女士回避表决。
2.5《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1《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关于修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8《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9《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2.1项至第2.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琪女士、刘玉敏女士、方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5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设置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在此背景下,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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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