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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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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68 公司简称:鼎通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01,72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840,345.2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11号文《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1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551.0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760,683.06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5,238,867.98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8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57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各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12月15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16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月3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9月2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的情况如下:

(1)结构性存款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收益凭证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结项,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无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速通讯连接器组件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同时公司拟新增鼎通科技为实施主体并新增相应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附表1-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5-033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半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 本次利润分配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396,991.6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6,162,826.96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半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01,72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840,345.20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2025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进行中期分红。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战略、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0日通过纸质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浩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进行中期分红。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战略、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01,72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840,345.2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0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反映了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并认真评估实施效果的系列工作,且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进行中期分红。

对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01,72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840,345.2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