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护航资本市场平稳发展
(上接1版)同时,融资平台债务更多体现为“缓冲期窗口”的政策运用问题,其市场化转型需同步推进地方财政约束和专项债管理机制,确保不发生“灰犀牛”式风险爆发。
年中工作会议提出,严厉打击私募违法违规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近年来,私募监管呈现从严态势。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多个证监局发文要求辖区内私募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并通报了私募违法违规案例,体现‘外部监督+机构自查’相结合的监管思路。”在北京冠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普杰看来,总体而言,当前私募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汪毅认为,私募风险以“明股实债”、非法集资为主,当前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仍需加强。他建议,建立“资金流+业务流”双线监测平台,严打场外配资与伪市值管理,同时强化与公安部、外汇局数据共享,对高风险机构实施“名单制”动态管理。
王普杰表示,目前我国约2万家在册私募机构分布全国各地,私募违法违规仍存在多样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当前监管部门对私募违法违规的处理多数为“警示函”和“纪律处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对较少,如能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可起到更强的警示作用。他还提到,私募基金产品是高门槛、专业化的投资产品,从严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就私募乱象而言,监管已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警、穿透审查、分类管理延伸,但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仍存‘高杠杆、伪产品、假合规’等盲点,亟须补强技术驱动型监管能力。”章俊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