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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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900909 华谊B股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 560 号 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顾立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故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裁钱志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顾立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垣先生、程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玉红女士、李爱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力珩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芳芳、齐元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