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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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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5-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3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2024年9月14日-2025年9月13日)即将到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各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5-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2024年9月14日-2025年9月13日)即将到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各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磊、闫凤蕾、李启明、穆鹍、黄加峰、刘坤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治理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被担保对象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庆阳兴瑞能源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融资,用于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公司拟为其2025年度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50,000.00万元。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3日。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调整了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2024年9月14日-2025年9月13日)即将到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5年9月13日)起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延长上述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5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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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