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5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建设成都切削工具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在四川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金鹭切削工具有限公司(暂定名)承接建设成都切削工具生产基地项目。新设公司注册资金4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期实缴。建设项目投资额、建设完成时间及产能与原项目一致,其中,投资额仍为105,207万元(其中固定投资100,192万元),项目预计于2030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建成后该基地将具备年产3000万件可转位刀具、400万件整体刀具和200万件超硬刀具的产能。本次新设全资子公司承接厦门金鹭成都切削工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快速响应市场、属地化技术服务和客户维护,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规模和地位,加快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发展。
二、会议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吴高潮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24个月展期至48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8月16日。
详见公告:临-2025-068《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以上第一项议案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系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7年8月16日。具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1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完成了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42,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418,285,200股的0.0382%,成交总金额为949.87万元,成交均价约17.52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4年11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7)、于2024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5)。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2023年8月17日)起算,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5年8月16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587,585,826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14日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4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
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按照《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24个月展期至48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8月16日。在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如延长期满前仍未出售,可在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