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握指成拳” 一体化立法促进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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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培育长三角原始创新能力,须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为支撑。《决定》提到,建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培育和支持机制,共同推进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提升国家科研机构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支持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长三角。
围绕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动能的目标要求,《决定》围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三个环节,以及重要承载区共建、企业培育两个着力点作了规定:推动基础研究合作,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支持跨区域、跨学科协同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企业出题机制,完善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加强创新资源跨区域跨领域配置,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共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提升区域内转移转化效率。促进各类开发区(园区)跨省域、跨园区交流合作和联动发展,共建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支持企业与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建设长三角创新联合体。
为进一步打造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提升长三角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决定》明确,要共同加强金融支持创新力度,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深化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以及科技专家库共享共用,开展联合攻关等项目的协同管理和数据共享。
构建更加紧密的区域创新共同体
近年来,上海和苏浙皖三省科技部门“握指成拳”,携手加快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长三角区域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33%,跨省域国内发明专利合作申请量达到9545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64.39件,三省一市间技术合同成交额较2021年增长145%。
同时,以“科技创新券政策”为抓手,长三角持续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资源一体共享。数据显示,长三角创新券已扩展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全域,以及安徽省马鞍山市。截至目前,已有超过5000家企业申领长三角创新券,创新券服务金额超过5.5亿元,创新券支持金额超过1.8亿元。近5万台(套)大型科学仪器纳入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仪器总价值超590亿元。
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黄红表示,今年以来,上海市科委与苏浙皖三省科技厅进一步加强顶层谋划协作,在科技部指导下,初步完成了对《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阶段性评估,正制定形成工作计划,将启动新一轮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办副主任贾占锋对记者表示,《决定》的推出,体现了当下三省一市对推动区域产业、科创、金融、人才等全方位深度融合和发展的强烈期待。接下来,G60科创走廊将认真贯彻落实《决定》要求,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教育、科技、人才的深度融合发展,共筑科技创新策源地,共建世界级产业集群,共育国际一流的科创生态。同时,G60科创走廊还将加大力度推动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融通发展,推动科创平台、大型仪器资源共享,加大对金融、产业和科技的创新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