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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75;证券简称:文科股份)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未发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业务开展稳定,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3,361.58万元,涉案金额累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达到披露标准。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主动起诉的相关案件金额合计约为1,964.65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涉诉案件中主要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工程款等款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受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诉状》;

(二)受理(应诉)案件通知书或传票等相关文件。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1.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5年7月24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收到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7件(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02.14万元。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