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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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主要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同步修订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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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至1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