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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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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届次: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8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第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议案一需逐项表决,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5年8月6日,9:00-11:30,13:00-17:00。

5、登记地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sballoy.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40157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320299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6”,投票简称为“顺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0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顺博转债”将于2025年8月12日按面值支付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期间的利息,每10张“顺博转债”(面值1,000.00元)付息10.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

3、除息日:2025年8月12日

4、付息日:2025年8月12日

5、“顺博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6%、第五年2.0%、第六年2.5%

6、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8月12日

7、下一付息期利率:1.6%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或“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公开发行8,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30亿元,债券简称:顺博转债,债券代码:127068。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可转换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顺博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顺博转债”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顺博转债

2、债券代码:127068

3、可转债上市时间:2022年9月7日

4、可转债存续期限:2022年8月12日至2028年8月11日

5、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6%、第五年2.0%、第六年2.5%。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7、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8、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出具的《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顺博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付息为“顺博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0%,本次付息每10张“顺博转债”(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0.00元(含税)。

对于持有“顺博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8.00元;对于持有“顺博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对于持有“顺博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

2、除息日:2025年8月12日

3、付息日:2025年8月1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可转债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顺博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3202996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