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广大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八次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广大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八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2日
● 赎回价格:100.8658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8月25日
● 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19日
截至2025年8月4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19日(“广大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5年8月19日为“广大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5年8月22日
截至2025年8月4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22日(“广大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2025年8月22日为“广大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广大转债”将自2025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0.8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8658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广大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日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7.092元/股),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4日已有6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7.040元/股),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4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广大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广大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广大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广大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广大转债”。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广大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可转债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达成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日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7.092元/股),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4日已有6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7.040元/股),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4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广大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广大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8月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大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8658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4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2日),票面利率为1.0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4年10月13日至2025年8月25日(算头不算尾)共计316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316/365≈0.8658元/张(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658=100.8658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广大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广大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大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8月25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广大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5年8月4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19日(“广大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5年8月19日为“广大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8月4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22日(“广大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2025年8月22日为“广大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5年8月25日起,本公司的“广大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广大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100.8658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6926元人民币(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广大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8658元人民币(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 100.8658 元人民币。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5年8月4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19日(“广大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1个交易日,2025年8月19日为“广大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5年8月4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22日(“广大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2025年8月22日为“广大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广大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广大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广大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8658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广大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广大转债”二级市场价格(8月4日收盘价为119.412元/张)与赎回价格(100.8658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特提醒“广大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90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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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2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以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97%(因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7月31日总股本265,122,969股为测算依据,下同),购买的最高价为25.07元/股、最低价为24.3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3,804,245.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下同)。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97%,较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增加0.1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07元/股,最低价为24.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04,245.63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