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持有人。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陈世宗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148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474,781份,占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5.74%。

根据《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中任何职务。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09,000份,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1,065,781份。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设立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促进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效率,根据《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

表决结果:同意1,065,781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婉霞女士、苏晓莉女士、黄倬星先生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065,781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公司已于同日召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婉霞女士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关于授权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日常管理、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执行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案;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8、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065,781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融科热控提供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2,2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2.5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0.1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14”、“2025-026”号公告。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1)担保额度:主合同项下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2,2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利、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公司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24亿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9.61%。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