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5-02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结合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提名杨卫新、杨卫国、杨燿斌、张奎、麦家良、夏建明、朱北娜、余毓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夏建明、朱北娜、余毓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分项表决,8个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提交有关监管机构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和表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夏建明、朱北娜、余毓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明。
以上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百隆东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备查文件
百隆东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百隆东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卫新 先生,1961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本科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1983年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现更名为“东华大学”)。2004年4月至今,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20年1月、2024年4月至今,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卫新先生同时担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2003年荣获“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73,852,704股;通过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牛有限公司、宁波九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445,710,951股。
杨卫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卫国 先生,1955年6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初中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1997年起担任百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4月至今,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5,525,122股;通过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至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06,157,994股。
杨卫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燿斌 先生,1985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硕士学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卫新、杨卫国存在亲属关系。其职业生涯起始于中国香港优衣库基层岗位。历任百隆纺织(深圳)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百隆东方纺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百隆纺织(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23年起至今,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持有本公司股票(2025年7月1日,杨燿斌与其母亲、公司大股东郑亚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意受让郑亚斐所持本公司全部股票75,000,000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在办理过程中)。
杨燿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麦家良 先生, 1974年5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硕士学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自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 担任百隆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 担任百隆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2年1月至2014年12月 担任百隆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兼推广部经理;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 担任深圳百隆东方纺织有限公司推广总监;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 担任深圳百隆东方纺织有限公司 营销中心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 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24年5月起至今,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15,000股。
麦家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 奎 先生,197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先后担任曹县百隆纺织有限公司工艺员;宁波百隆纺织有限公司技术科长、副厂长;南宫百隆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百隆(越南)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850,000股。
张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夏建明 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纺织化学与染整技术 教授,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自1989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长、染化分院院长、纺织学院院长、浙江省纺织印染助剂行业协会第一任会长,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染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25届)。现任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染整技术研究所所长、宁波市纺织服装产学研创新技术联盟副秘书长、宁波市百名创新人才。夏建明先生在纺织染整方面具有丰富经验。2021年5月至今,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夏建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北娜 女士,1958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1983 年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现更名为“东华大学”),历任中国纺织工业部副处长、中国棉纺织(色织)行业协会会长。2025年5月至今,担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朱北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余 毓 先生,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历任宁波四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4年10月至今,担任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担任宁波海曙鑫泰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赛特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余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5-02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相关制度的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其他制度制定及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及修订以下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拟修订的相关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1、5-6、8-10、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敬请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5-02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 宁波财富中心8楼 E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2日
至2025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二)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年8月18日 9:00-17:00。
(四)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 宁波财富中心4单元8楼 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江大道188号 宁波财富中心4单元8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6389999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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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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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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