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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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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借款总额度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拟在2025年度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3亿元(含2025年当期新增及往年未到期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额度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关联借款预计额度的股东会一般在每年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关联借款预计额度的股东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关联借款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度内核准。

具体关联借款情况如下:

1、光明集团提供光明地产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光明财务公司”)提供光明地产及下属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

3、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花集团”)提供光明地产及下属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期限、利率情况

光明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5.2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光明财务公司、上花集团均为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光明集团、光明财务公司、上花集团为本公司提供借款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上述三家关联方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163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借款利率:上述三家关联方提供借款的利率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

三、关联方介绍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1995年5月2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截至2025年3月31日,光明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84,975,1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2%。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办公楼二座33层;法定代表人沈军;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光明集团的关系:是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3、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

(1)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1989年5月26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海农场三三公路5055号;法定代表人施建华;注册资本9802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光明集团的关系:是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四、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参照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经公司与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协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现金流,确定公司上述三家关联方的借款利率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

五、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2、公司以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对2025年将发生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进行合理预计,该预计较为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3、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事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4、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参照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2025年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支付担保费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光明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贷款,预计2025年度公司将向光明集团支付担保费为不超过9000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1995年5月2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截至2025年3月31日,光明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84,975,1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2%。

(3)截至2025年3月31日,光明食品集团总资产264,159,735,805.90元,净资产91,922,820,140.56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31,241,358,898.66元,净利润453,651,087.36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预计2025年度接受光明集团提供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1)按已签订担保合同中不超过1.3%(含1.30%)的费率向光明集团支付的担保费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

(2)2025年预计新增的需由光明集团担保的贷款为不超过30亿元(包括借新还旧的部分),按不超过1.30%(含1.30%)的费率计算,需支付担保费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预计2025年公司向光明集团支付担保费预计不超过9000万元。

2、定价依据: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下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公司与光明集团。

交易标的:2025年预计新发生的不超过30亿元贷款的担保费以及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费。

交易价格:2025年1月1日前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按担保金额的不超过1.30%(含1.30%),2025年新增贷款部分按担保金额的不超过1.30%(含1.30%),担保费共计不超过9000万元。

支付方式:公司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向光明集团支付相应担保费。

期限:一年。

五、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于2025年顺利取得贷款,光明集团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光明集团支付担保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于2025年顺利取得贷款,光明集团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2、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事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注册和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到期债务融资工具等)。

7、承销方式

聘请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9、担保方式

根据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如需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有关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4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2日

至2025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1、2、3、4、5、6、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提案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5-038)、(临2025-039)、(临2025-040)、(临2025-041)、(临2025-042)、(临2025-043)。

2、特别决议议案:提案3,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

2、 邮政编码:200070

3、 联系电话:021-32211128

4、 联系传真:021-32211128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提案3所作出的决议,为股东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提案4、5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下午13: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5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核定2025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为人民币60亿元,投资额度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股东会一般在每年的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股东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事项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5年度总额度内核准。

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5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计划拟定为人民币60亿元,用于直接或间接购买土地。公司进一步以聚焦转型为导向加强战略优化和资源布局,围绕“深耕上海”的投资布局,稳步推进既定发展战略的转型落地。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经营层将在不超过股东会批准的年度土储投资额度内,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限额、董事会对董事长以及董事会对总裁授权限额的要求,规范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具体实施2025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计划。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核定2025年度融资计划为公司2025年度新增对外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融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融资计划的股东会一般在每年的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股东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新增对外融资事项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5年度融资计划额度内核准。

一、融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金融机构贷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票据、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保理、股权融资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券融资计划、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资产证券化包括但不限于CMBS、ABS、CMBN、ABN、REITS、其他私募金融工具等方式。

二、融资额度:

根据公司情况,预计2025年度新增对外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三、担保方式

涉及担保业务的,将按照《光明地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请相应审批授权程序。

四、融资主体范围

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控股子公司包含持股比例低于50%且上市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所授权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上述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事项。上述融资额度内,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所作出的决议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批准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范围内,对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变化作适度调整(含授权期限内新增被担保人),授权总裁机构审批具体担保事宜。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2、公司以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对2025年将发生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进行合理预计,该预计较为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3、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事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4、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参照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于2025年顺利取得贷款,光明集团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2、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事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5年8月22日(周五)下午13:30,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7,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议案3所作出的决议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议案4、5,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议案3、4、5,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议案1、2、6、7,经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议案4、5,所涉上述议案的两位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回避表决;上述两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核定的对外担保额度:

人民币236亿元。

● 担保额度使用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一般在每年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对外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 2025年度总额度内核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一、公司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出借管理办法(试行)》(光明计财【2023】243号)、《光明地产章程》、《光明地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事项。

1、光明地产2025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均是由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担保额度核定为人民币236亿元,担保额度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一般在每年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对外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 2025年度总额度内核准。

2、在236亿元担保额度中,共有25家被担保人,其中:

(1)22家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涉及担保额度为207.70亿元。其中,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200.88亿元;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6.82亿元。

(2)2家被担保人为合营、联营公司,涉及担保额度为8.3亿元。

(3)1家被担保人为供应链资产证券化项目,涉及担保额度为20亿元。

3、在具体发生上述担保时,担保人为光明地产子公司的,必须是控股子公司,合营、联营公司不可作为担保人。

4、在具体发生上述担保时,被担保人可以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及合营、联营公司。其中,控股子公司包含持股比例低于50%且上市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5、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均应承诺提供反担保或“同股同责”进行担保。被担保人为合营、联营公司,原则上应按“同股同责”的原则,依据股东所占出资比例承担担保义务。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与2024年度的同比变化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236亿元,比2024年度254亿元减少18亿元,同比减少7%。

2、公司2025年度被担保人总数25家(详见表一),与2024年度总数25家。被担保人发生变化:新增4家(详见表一),减少4家(详见表二)。

三、公司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明细情况

表一:2025年度被担保人总数25家,新增4家。(单位、币种:万元人民币)

表二:2025年度被担保人减少4家。

四、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光明地产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1、光明地产为下列15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

(1)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14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光明地产为下列1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含)70%的0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

1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光明地产子公司为光明地产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1、光明地产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为光明地产下属8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1)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7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农房集团为下列1家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含)70%的1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

0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币种:人民币)

1、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15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海光路77号101室;法定代表人马朝晖;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除经纪),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通讯器材,建材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泰日(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7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辉煌路380号2幢1888室;法定代表人马朝晖;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通讯设备、建材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金山卫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西路421号四楼416室;法定代表人马朝晖;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咨询,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通讯设备,建材销售,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汇琪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法定代表人贺欣;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兆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5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宏路528号二楼东区;法定代表人徐英豪;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通讯器材、建筑材料的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4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84号1幢1D103d室;法定代表人曹元佳;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通讯器材、建材销售,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临皓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8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法定代表人杜高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宜兴鸿立东方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0日;注册地址宜兴市丁蜀镇任墅村丁张公路;法定代表人蒙向国;注册资本1428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住宿服务;出版物零售;游艺娱乐活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歌舞娱乐活动;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日用品销售;鲜肉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水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风机、风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餐饮管理;游乐园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露营地服务;图书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发布;礼仪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户外用品销售;园区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身休闲活动;玩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汇旭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8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东路1586号;法定代表人茅卫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通讯器材、建材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郑州星樽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1日;注册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188号;法定代表人邵乐戎;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11、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24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4395号;法定代表人黄蕴华;注册资本269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2、上海农工商旺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25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351弄8号220室;法定代表人胡向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农副产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机械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销售;病人陪护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礼品花卉销售;洗车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3、上海农工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门路588号;法定代表人黄祖康;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门窗制造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2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1399弄26号205室;法定代表人黄深;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展服务,室内外装潢,装饰工程,销售建筑材料、玩具、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服装箱包、文体用品、针纺织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5月14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沈浦泾路28号二楼201室;法定代表人陆吉敏;注册资本11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外)、集团内资产清理、土地资源的开发、置换、租赁、转让、房地产开发及与房地产开发的相关项目,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中介),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1日;注册地址宜兴市丁蜀镇青龙山;法定代表人史玉杰;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上海农工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3月4日;注册地址永和支路255号5幢101室;法定代表人黄祖康;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冶金矿产品、金属材料、电梯的销售,楼宇智能化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及以上项目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上海民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5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冠路228号;法定代表人沈卫荣;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公共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产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具,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节能门窗加工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汇慈(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9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大公路2458号;法定代表人袁玉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通讯器材、建材销售,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武汉明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注册地址武汉市蔡甸区经济开发区九康大道79号管委会209室;法定代表人张翀;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1、南通农房虹阳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28日;注册地址南通开发区上海路16号1幢305室;法定代表人席骏羽;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上海汇郡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4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听谐路60-80号一层;法定代表人茅卫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3、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湖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5日;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芦家墩1号;法定代表人张翀;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与住宿);装饰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7日;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冬花路22号光明城市-安和苑8栋112号商铺;法定代表人熊源;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对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调剂的规范运作要求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要求,被担保人之间可有条件的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1、在被担保人之间调剂担保额度时,控股子公司仅可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剂;合营、联营公司仅可与合营、联营公司之间作调剂;

2、被担保人均为控股子公司的,可以在控股子公司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被担保人均为合营或联营公司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合营或联营公司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1)单笔获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新增被担保人的,单体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若超出须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5、对参与供应链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子公司进行担保(或作为共同债务人加入债务),在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内,且符合公司对于对外担保及被担保人资质限制等其他要求的,授权公司总裁机构根据实际项目需要在额度内进行核准,含新增被担保人或者对某一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作适度调整。

七、其他说明

上述被担保人的投资比例、公司性质划分,均以202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统计,若后续被担保人的投资比例、公司性质划分发生变化,则按实际发生担保时情况结合相关依据作适度调整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所作出的决议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批准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范围内,对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变化作适度调整(含授权期限内新增被担保人),授权总裁机构审批具体担保事宜。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明地产”、“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账期管理,改善企业现金流,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转型发展,提升资本市场创新形象,根据《民法典》、《公司法》、《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资产支持计划产品发行前登记管理规则》、《关于进一步优化资产支持计划分期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监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即上游供应商因向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履行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的义务后而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享有的付款请求权;供应商通过该应收账款向保理公司进行保理融资,从而形成了保理公司的保理债权,保理公司将其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资产支持计划储架额度,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实现债务加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产品类型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支持计划,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的业务活动。

2、发行规模与发行安排

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项目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拟申请储架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有关监管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并以各期资产支持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3、发行时间与发行期限

资产支持计划应当自取得中保登产品登记编码1年内完成首期产品的发行,末期产品发行距首期产品发行时间不超过1年,本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市场利率水平择机发行。同时根据市场环境、参考同业产品在中保登的发行情况及投资人期限偏好,确定单期产品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4、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期间市场无风险利率水平、公司信用溢价情况、中保登市场同类产品发行情况以及投资人情况确定。

5、增信措施

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每一笔基础资产项下应收账款出具无条件付款确认文件,确认本公司对基础资产项下各笔应收账款到期时的未偿款项承担无条件的共同付款义务,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约定为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出具担保函,确认对光明地产的还款义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风险提示

上述业务尚需取得中保登同意,最终以中保登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具体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有关授权事宜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就前述事项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接洽、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保理商、受托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商、修改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和产品结构,以及执行未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及交割手续等。上述授权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