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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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7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金额的贸易金融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提供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公司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媒体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3、债务人: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担保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定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定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8、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江西永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2,187.95万元,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