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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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淮安创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享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为IPO前取得的股份。王强众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7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为IPO前取得的股份。

创享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强翔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王强众先生为王强翔先生之长兄,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强翔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5,64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创享投资、王强众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股份不超过1,485,000股和1,727,000股,即各自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7%和0.43%。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淮安创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方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前述第一条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承诺方如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办理。

a、减持价格:承诺方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方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b、减持限制:承诺方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承诺方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c、承诺方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会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方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股份转让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承诺方将在获得前述收入之日起5日内将该收入转账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创享投资和王强众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股份期间,创享投资和王强众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创享投资和王强众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有关减持进展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告知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